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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度易字第 53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家暴誹謗等
【109易535】本件經程式判定為依法不得公開或須去識別化後公開之案件,如非屬此類案件,請至裁判法院之[司法信箱]投書,法院將儘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