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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22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加重詐欺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1年度訴字第223號
                                      111年度訴字第661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奇政



            王萱喻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7596號、第10651號、第13018號、第14242號、111年度偵字第1172號)及移送併辦(111年度偵字第5867號),以及追加起訴(111年度調偵字第25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李奇政、王萱喻均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李奇政與王萱喻為夫妻,依渠等智識程度及一般社會生活之通常經驗,均明知金融機構帳戶為個人信用及財產之重要表徵,如將銀行帳戶提供不詳之人使用,極有可能遭他人利用作為詐欺犯罪轉帳匯款之工具,且在該帳戶內之款項極有可能係詐欺所得的情況下,他人再請其代為提領後將款項交付,形同為詐欺集團成員取得被害人所交付之款項。而被告李奇政於民國110年5月2日下午3時許,透過LINE軟體,結識姓名年籍不詳LINE暱稱「王凱翔」、「陳嘉聖」之人後,被告李奇政、王萱喻並與「王凱翔」、「陳嘉聖」及其所屬3人以上之詐欺集團,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之不確定故意犯意聯絡,由被告李奇政於同日下午5時許,將所有之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下稱彰化六信)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及被告王萱喻所有之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封面、金融卡及身分證正反面等拍照後,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予「王凱翔」。「王凱翔」、「陳嘉聖」所屬詐欺集團成員取得上開帳戶資料後,於附表一所示之時間,撥打電話給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而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被害人高子杰發覺有異,並未依指示匯款,附表一編號2至6所示之被害人黃國城等人,因陷於錯誤,而分別依示匯款附表一編號2至6所示之款項至被告2人上開帳戶。其後「陳嘉聖」即指示被告李奇政領出附表一編號2至6所示之款項後,交付予自稱「林靖陽」之人(後經查明係林煒傑,所為詐欺等犯行,業經本院以110年度訴字第831號判處罪刑在案)。因認被告李奇政就附表一編號1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2項、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3項、第1項之洗錢未遂罪嫌(洗錢部分為公訴人當庭補充),就附表一編號2至6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嫌;被告王萱喻就附表一編號3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嫌云云(被告王萱喻所為部分,業經公訴人當庭更正為幫助犯)。
二、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即難遽採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76年度臺上字第4986號判決要旨參照)。另按刑事訴訟法第161條已於91年2月8日修正公布,其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諭知(最高法院92年度臺上字第128號判決要旨參照)。再按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規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其立法旨意在防範被告或共犯自白之虛擬致與真實不符,故對自白在證據上之價值加以限制,明定須藉補強證據以擔保其真實性。所謂補強證據,係指除該自白本身之外,其他足以證明該自白之犯罪事實確具有相當程度真實性之證據而言,雖所補強者,非以事實之全部為必要,但亦須因補強證據之質量,與自白之相互利用,足使犯罪事實獲得確信者,始足當之。是倘被告始終否認犯罪,而共犯自白與被告共同犯罪,則就共犯自白被告共同犯罪部分,尤須有能使法院確信該自白之內容與事實相符之補強證據(最高法院101年度臺上字第4705號判決要旨足參)。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2人涉犯上開罪嫌,無非係以被告2人之供述、證人即被害人高子杰、黃國城、鄭美玉、紀錦旺、廖美玉及鄭慶隆等人於警詢中之證述、被告李奇政所有之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資料、中華郵政帳戶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資料、被告王萱喻所有之中華郵政帳戶個資檢視表及交易明細資料、被害人匯款資料、被害人與詐欺集團LINE對話訊息列印資料、臺中市沙鹿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被告李奇政提領款項監視器翻拍照片等,為其論據。訊據被告2人堅詞否認有何詐欺取財及洗錢犯行,被告李奇政辯稱:伊因為積欠地下錢莊,在臉書社團PO出借錢訊息,並有留LINE聯絡方式,他們就加伊好友,對方說要先讓伊的帳戶有信用,說他朋友會把錢存進伊及太太的帳戶,有信用之後,就會帶伊去銀行辦貸款,伊也是被騙的;被告王萱喻辯稱:伊僅係將帳戶交給李奇政,後面的事情不清楚等語。
四、經查:
 ㈠前開帳戶分別為被告李奇政、王萱喻所申辦、使用,被告李奇政有將前開帳戶之帳號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予暱稱「王凱翔」之人。嗣取得上開帳戶之人,即於附表所示之時間,撥打電話給附表所示之被害人,而附表編號1所示之被害人高子杰發覺有異,並未依指示匯款,附表編號2至6所示之被害人黃國城等人,因陷於錯誤,而分別依示匯款附表編號2至6所示之款項,至被告2人上開帳戶。其後LINE暱稱「陳嘉聖」之人即指示被告李奇政領出附表編號2至6所示之款項後,交付予指派到場自稱專員之「林靖陽」(後經查明係林煒傑,所為詐欺犯行,業經本院判處罪刑在案)等情業據被告2人供承明確,並有證人即被害人高子杰、黃國城、鄭美玉、紀錦旺、廖美玉、鄭慶隆於警詢中之證述(見偵字第7596號卷第45頁及其背面、59頁及其背面,偵字第10651號卷第29頁及其背面、33至35、43至45、49頁及其背面)在卷可稽,復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0年5月12日儲字第1100125141號函所附之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清單、110年12月24日儲字第1100966642號函暨所附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清單及112年2月2日儲字第1120029385號及0000000000號函所附之帳戶基本資料、變更資料及歷史交易清單、有限責任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110年5月24日彰六信代字第595號函暨所附之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資料、110年7月29日彰六信代字第1072號函暨所附之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及112年2月4日彰六信代字第103號函暨所附之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110年8月2日板營字第1101800879號函暨所附紀錦旺匯款入帳戶之匯款申請書影本、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國內作業中心110年7月29日110忠法查密字第CU50717號書函暨所附鄭慶隆匯款申請書、匯款資料、被害人與詐欺人員之LINE對話訊息列印資料、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110年9月13日彰政字第1100010047號函暨所附伸港郵局案關監視系統錄影資料、被告李奇政拍攝詐欺車手「林靖陽」之照片、監視器翻拍畫面、被告李奇政提領款項監視器翻拍照片等(見偵字第7596號卷第19至23、47至49、61頁,偵字第10238號卷第31至35頁,偵字第10651號卷第27頁及其背面、31、37至41、47、51至55、71至89頁,偵字第13018號卷第45頁,偵字第14242號卷第15至17、41至55頁,偵字第1172號卷第17至21、25至39頁,本院訴字第223號卷第169至206頁、訴字第661號卷第109至124頁)在卷可佐,是此部分之事實,先予認定。然即令被告李奇政所提供之帳戶資料,確實淪為詐欺犯罪者詐欺取財之工具,以及提領贓款交付予他人,惟是否能逕以推認被告2人有參與上開詐欺取財犯行、及提供上開金融帳戶供人詐欺取財或掩飾、隱匿他人詐欺所得之使用,仍有疑義。
  ㈡按刑法關於犯罪之故意,不但直接故意,須犯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具備明知及有意使其發生之兩個要件,即間接故意,亦須犯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且其發生不違背犯人本意始成立。是以,如非基於自己自由意思而係基於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則交付帳戶資料之人並無犯罪之意思,亦非認識收受其帳戶資料者將持以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洗錢等財產犯罪而交付,則其交付帳戶之相關資料時,既不能預測其帳戶將遭他人作為詐欺取財、洗錢等財產犯罪之工具,其主觀上即無詐欺、洗錢犯罪之認識,自難僅憑被害人遭詐騙之款項係匯入被告李奇政所交付之被告2人帳戶,被告李奇政依指示將款項領出交付,即認被告2人構成詐欺取財、洗錢之犯行。
  ㈢觀以被告李奇政與暱稱「王凱翔」之LINE對話紀錄(見偵字第7596號卷第25至29頁,詳如附表二所示),被告李奇政表示「大哥明天要放近來的款要跟我是我一生幾點我在去看」、「經理還沒回我」、暱稱「王凱翔」則表示「今天儘快幫你送」、「還在忙吧」、「你配合他就可以了」、「我也希望作業流程順利,我幫你申貸,成功了我才有業績不是嗎」、「你外面債務也逼很緊」、「不也能幫助到你」、「沒意外你跟你老婆做完。要申貸高點金額是沒問題的」、「簿子的印章有準備好?」、「那就配合我們經理的流程就可以了」,被告李奇政繼續詢問「今天可能就會接到照會電話了」後,暱稱「王凱翔」即再表示「流程做完時間」、「跟我說」、「看來不來得及」、「不管怎樣都會送件」,被告李奇政接著表示「我說如果今天用好也接打電話撥款都是來找我們撥款嗎」、「老婆的部分領好了現在在等經理的業務來收錢」,而暱稱「王凱翔」又表示「收取費用是到時候銀行核貸下來比喻20萬」、「我們才收取20的8%」,被告李奇政又詢問「我跟老婆辦可以辦多少」,暱稱「王凱翔」則回覆「不清楚」、「目前是幫你做流程上你有辦法跟銀行那邊做申貸,到時候能申貸多少是銀行專員跟妳配合的」、「有辦法申貸但額度多少不清楚,要作業流程做完,把你資料交給銀行專員才清楚」,被告李奇政傳送存摺及提領款項明細予「王凱翔」確認後,「王凱翔」即回稱「好我知道了」、「我建檔」、「你先跟經理配合」等情。足見被告李奇政與暱稱「王凱翔」之對話過程中,確實有談及被告李奇政欲申貸,以及需配合對方提供帳戶、提領款項及交付款項之相關流程後,始能核貸成功,足徵被告李奇政前開辯稱係因為欠債而有貸款需求,需要美化帳戶等情,並非不可採信。
  ㈣再觀以被告李奇政與暱稱「陳嘉聖」之LINE對話紀錄(見偵字第7596號卷第29頁背面至35頁背面,詳如附表三所示),被告李奇政表示「大哥明天一定要幫我吼」、「你大概幾點會匯款近來要跟我說我提早去看」,暱稱「陳嘉聖」即表示「明天會在安排」,其後於翌日向被告李奇政表示「李先生早請問有列印白單了嗎?」,被告李奇政回覆「經理這是7-11的無法列印只顯示螢幕」,暱稱「陳嘉聖」即稱「螢幕一樣要拍照」、「有看到了」、「這樣就可以了,大概中午左右,資金審核完會在通知你」,其後被告李奇政又詢問「老婆的還要晚點就對了」,暱稱「陳嘉聖」表示「你老婆的郵局資金24萬可以查詢了」,且表示「先領你老婆的就好」、「你的還有一筆」、「資金還在審核」,而於被告李奇政提領被告王萱喻帳戶款項後,暱稱「陳嘉聖」即傳送交付款項地點截圖,表示「外務人員在這裡」,同時傳送「OK忠訓國際」工作證截圖,表示「這是他的識別證,麻煩合約簽好要拍照給我然後收好」,被告李奇政接著詢問「全部拿給他嗎」,暱稱「陳嘉聖」則稱「這不是你貸款的錢是我們代收代付幫你提高分數的資金」、「你不用擔心,分數夠了,明天辦理貸款,明天銀行就會撥款了」、「因為你金額不是很大」、「只是評估分數還是要專員那邊,今天下午會幫你評估」、「外務人員到了」,被告李奇政隨即傳送收取款項人員之照片予暱稱「陳嘉聖」確認後,即交付所提領之款項予該人,其後暱稱「陳嘉聖」再指示「交好之後,就可以去查詢你的郵局」、「一樣要拍照給我」,且向被告李奇政強調「不用擔心,這些都是有培訓過的人員」、「我們所有的匯款都是有單據可以核對的」、「所以你不用擔心」、「匯款人都是可以查詢的」,之後再指示被告李奇政提領其上開彰化六信帳戶之款項,及傳送交付地點之截圖,並表示「到這裡找外務人員」,被告李奇政再傳送領取之現金及存摺內頁紀錄予暱稱「陳嘉聖」確認,暱稱「陳嘉聖」即回覆「晚點請專員跟你聯絡」等情。顯見2人之對話紀錄亦係提及被告李奇政資金審核之事宜,且暱稱「陳嘉聖」向被告表示,以其等之帳戶代收代付領款款項係為了要提高資金的分數,以利貸款之核撥,並又傳送「OK忠訓國際」工作證截圖取信於被告李奇政而交付款項。是以,被告李奇政因誤信暱稱「陳嘉聖」所述,可美化金融機構之帳戶,而可通過貸款,因而提供上開帳戶資料,提領交款之舉措,核屬可能,則被告李奇政前開所辯,並非全然無據。故被告李奇政主觀上對於上開帳戶遭他人作為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之工具是否有認識,即屬可疑。
  ㈤被告李奇政將上開帳戶之帳號提供予暱稱「王凱翔」、「陳嘉聖」之人後,該帳號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均仍在被告李奇政、王萱喻保管之中,與現今警方、媒體時常宣導之詐欺集團藉詞收取個人金融機構帳戶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作為詐騙工具之犯罪型態迥不相同,尚難認被告李奇政於提供帳號照片,即對其帳戶可能遭作為詐欺工具等節,有所預見。
  ㈥被告李奇政於提供上開帳戶資料時,未能料及詐欺集團之犯罪行為,而欠缺認識或預見,已如前述,則於被告李奇政因可能遭詐欺而交付前開帳戶帳號資料之情形下,即難逕認其主觀上有避免追訴、處罰而具掩飾或隱匿不法所得去向之洗錢犯意,及有無縱成為詐騙工具並掩飾、隱匿他人詐欺所得之去向,亦無所謂、不在乎、不違背其本意之不確定故意。從而,公訴意旨認被告李奇政所為亦涉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亦屬犯罪不能證明。 
  ㈦而就被告王萱喻部分,被告王萱喻僅單純將所有之郵局帳戶交予被告李奇政使用,至於被告李奇政後續如何運用部分,均不知情,亦未參與提領款項之分工,業經前所敘明,而公訴人所舉之證據資料,已無從認定被告李奇政有何加重詐欺、洗錢之犯行,基此,自難認定被告王萱喻有何起訴書所指之犯行。 
  ㈧至被告2人曾於偵查中為前開犯行之自白,以及被告王萱喻曾於本院準備程序中為前開犯行之自白。然公訴人所舉之前開證據資料,僅足以認定被告2人之帳戶帳號交予他人使用,被害人遭詐騙並匯入被告2人上揭帳戶內,以及被告李奇政有提領款項交付予他人之事實,實難認定被告2人主觀上有何加重詐欺取財及洗錢之主觀犯意。是以,被告2人前開自白,是否與事實相符也有可疑,自難僅憑此自白而採為被告不利之認定。
五、綜上所述,公訴人所舉之證據資料,不足使本院達到確信被告2人有公訴人所指犯行為真實之程度,揆諸前開說明,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六、本案既為被告李奇政無罪之諭知,其他部分與本案即無全部或一部之一罪關係,但檢察官另以111年度偵字第5867號案件移送併辦部分,與附表一編號3之部分,為同一案件,爰不退回檢察官,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楊聰輝提起公訴,檢察官廖偉志移送併辦及追加起訴,檢察官楊閔傑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9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  余仕明 
                                法      官  許家偉
                                法      官  林怡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僅檢察官得上訴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9   日
                                書  記  官  馬竹君
附表一:
編號
被害人
詐  欺  手  法
李奇政提領款項之時間、地點及金額
1
高子杰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5月3日上午11時52分許,假冒係高子杰舅舅,以LINE通訊軟體向高子杰佯稱急需用錢,要跟高子杰借款新臺幣(下同)30萬元應急云云,並傳送李奇政所有之彰化六信帳戶帳號給高子杰,因高子杰並無舅舅,發覺是詐欺,為使對方之帳戶被警示,乃於同日匯款1元至上開帳戶後,再向警方報案製作筆錄。詐欺集團因高子杰未完成匯款,而未詐取財物得逞。

2
黃國城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5月3日上午10時15分許,假冒係黃國城姪子王○川聲音,以電話向黃國城佯稱公司要出貨,因貨款不足,要向黃國城借款20萬元云云,使黃國城陷於錯誤,而於同日下午1時25分許,匯款20萬元至李奇政所有之彰化六信帳戶。
①110年5月3日下午2時40分許,在彰化縣○○鄉○○路000號彰化六信伸港分社,臨櫃提領15萬元。
②同日下午2時48及49分許,在同上地點ATM,分別提領3萬元及2萬元。
嗣於同日下午2時53分許,在彰化縣○○鄉○○○路000號前,將上述提領款項交付予林煒傑。
3
鄭美玉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5月2日下午6時許,以電話聯絡鄭美玉,佯稱係鄭美玉姪子「阿嘉」,已經更換電話云云,使鄭玉美受騙後,加入對方之LINE為好友。嗣詐騙集團成員於翌日上午11時30分,向鄭美玉佯稱因支票即將到期,要向鄭美玉借款30萬元應急云云,使鄭美玉因而陷於錯誤,於同日上午11時46分許,匯款12萬元至王萱喻所有之前揭郵局帳戶。
李奇政於110年5月3日中午12時29分許,在彰化縣○○鄉○○路000號伸港郵局,提領共24萬2,778元,並將其中24萬元拿到附近統一超商,交給林煒傑。
4
紀錦旺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5月3日某時許,以電話聯絡紀錦旺,佯稱係其外甥顏○斌,因近日手頭緊,要借款應急云云,使紀錦旺陷於錯誤,於同日上午11時13分許,匯款12萬元至王萱喻所有之前揭郵局帳戶。
5
廖美玉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4月28日下午5時34許,以電話聯絡廖美玉,佯稱係其姪子,並於同年4月29日中午12時12分許,佯稱做手機配件,跟廠商進貨需要借款17萬元支應云云,使廖美玉陷於錯誤,因而匯款至詐欺集團提供之陳聖元帳戶(另案偵查中,非本案之範圍。嗣詐欺集團成員繼於同年5月3日上午9時51分許,再向廖美玉佯稱要償還積欠朋友之款項,請廖美玉再借伊10萬元,然後再一次性還廖美玉27萬元云云,使廖美玉陷於錯誤,於同日上午11時3分許,匯款10萬元至李奇政所有之上揭郵局帳戶。
李奇政於110年5月3日下午1時14分許,在彰化縣○○鄉○○路000號伸港郵局,提領共25萬69元,並將其中25萬元拿到附近統一超商,交給林煒傑。
6
鄭慶隆(未提告)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5月3日上午9時許,假冒係鄭慶隆外甥,對其佯稱因有進貨,須現金交易,要向鄭慶隆借款15萬元云云,使鄭慶隆陷於錯誤,而於同日上午10時29分許,匯款15萬元至李奇政所有之上揭郵局帳戶。
附表二:被告李奇政與暱稱「王凱翔」之對話紀錄:
發訊人
時間
內容
李奇政
昨天21:20
(去電取消)
李奇政
昨天21:20
在麻大哥
李奇政
昨天21:20
大哥明天要放近來的款要跟我是我一生幾點我在去看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李奇政
昨天21:21
(貼圖)
王凱翔
昨天21:22
(未接來電)
李奇政
昨天21:23
不用了
李奇政
昨天21:23
經理有說了
王凱翔
昨天21:23
王凱翔
今天09:35
祝今天李大哥作業流程順利
李奇政
今天09:35
王凱翔
今天09:36
記得順利完經理說ok了要找我報到唷
李奇政
今天09:36
好的
李奇政
今天09:36
經理還沒回我
王凱翔
今天09:36
今天儘快幫你送
王凱翔
今天09:36
還在忙吧
李奇政
今天09:37
好的
王凱翔
今天09:37
你配合他就可以了
李奇政
今天09:38
好的
王凱翔
今天09:38
(貼圖)
李奇政
今天09:41
謝謝你王董
王凱翔
今天09:41
小小代辦人原而已
李奇政
今天09:41
沒關係
王凱翔
今天09:42
我也希望作業流程順利 我幫你申貸,成功了我才有業績不是嗎
王凱翔
今天09:42
你外面債務也逼很緊
王凱翔
今天09:42
不也能幫助到你
李奇政
今天09:42
嘿啊好煩
王凱翔
今天09:42
嗯嗯
王凱翔
今天09:43
沒意外你跟你老婆做完。要申貸高點金額是沒問題的
李奇政
今天09:43
好沒問題謝謝
王凱翔
今天09:43
(貼圖)
王凱翔
今天09:43
我先忙有問題找我
李奇政
今天09:44
好的你先忙王董
王凱翔
今天09:51
(貼圖)
王凱翔
今天09:51
簿子的印章有準備好?
王凱翔
今天09:51
(貼圖)
李奇政
今天09:52
好的
王凱翔
今天09:52
那就配合我們經理的流程就可以了
李奇政
今天09:52
沒問題
王凱翔
今天09:53
(貼圖)
李奇政
今天10:00
今天可能就會接到照會電話了
王凱翔
今天10:08
流程做完時間
王凱翔
今天10:08
跟我說
王凱翔
今天10:09
看來不來得及
王凱翔
今天10:09
不管怎樣都會送件
李奇政
今天10:09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0:09
經理
王凱翔
今天10:09
?
李奇政
今天10:10
(對話紀錄截圖)
李奇政
今天10:10
今天也有可能成功後
王凱翔
今天10:13
(1分15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1:14
我說如果今天用好也接打電話撥款都是來找我們撥款嗎
王凱翔
今天11:25
(2分45秒通話紀錄)
王凱翔
今天12:38
(36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2:42
(去電取消)
李奇政
今天12:42
老婆的部分領好了現在在等經理的業務來收錢
李奇政
今天12:55
(去電無應答)
李奇政
今天12:56
(32秒通話紀錄)
王凱翔
今天12:56
收取費用是到時候銀行核貸下來比喻20萬
王凱翔
今天12:57
我們才收取20的8%
李奇政
今天13:03
(1分27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3:08
打字
李奇政
今天13:08
我跟老婆辦可以辦多少
王凱翔
今天13:37
不清楚
王凱翔
今天13:38
目前是幫你做流程上你有辦法跟銀行那邊做申貸
到時候能申貸多少是銀行專員跟妳配合的
王凱翔
今天13:39
有辦法申貸 但額度多少不清楚 要作業流程做完 把你資料交給銀行專員才清楚
李奇政
今天13:40
(7秒通話紀錄)
王凱翔
今天13:40
(未接來電)
王凱翔
今天13:40
怎麼了
李奇政
今天13:45
(22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3:45
(郵局存摺內頁影本)
李奇政
今天13:45
(郵局存摺內頁影本)
李奇政
(不明)
(1分6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4:58
(交易明細截圖)
李奇政
今天14:58
(存摺內頁影本)
李奇政
今天14:58
(交易明細截圖)
李奇政
今天14:58
沒問題
李奇政
今天14:59
?
李奇政
今天14:59
我在走
王凱翔
今天14:59
好我知道了
王凱翔
今天14:59
我建檔
王凱翔
今天14:59
你先跟經理配合
李奇政
今天15:01
(對話紀錄截圖)
王凱翔
今天15:01
(貼圖)
王凱翔
今天15:01
好我這邊安排一些下
王凱翔
今天15:01
等我五點
李奇政
今天15:10
(去電無應答)
李奇政
今天17:38
王董
李奇政
今天17:38
可以嗎
李奇政
今天17:39
好了嗎
李奇政
今天17:57
李奇政
今天18:03
在麻
李奇政
今天18:19
(去電取消)
李奇政
今天18:20
王董
李奇政
今天19:03
(去電取消)
李奇政
今天19:06
王董
李奇政
今天19:06
你真的要救我
李奇政
今天19:39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通知截圖)
李奇政
今天19:39
這是什麼回事
李奇政
今天19:41
不是要回覆我
李奇政
今天19:41
(去電取消)
李奇政
今天19:52
我要報警了
附表三:被告李奇政與暱稱「陳嘉聖」之對話紀錄
發訊人
時間
內容
李奇政
昨天21:17
大哥明天一定幫我吼
李奇政
昨天21:18
你大概幾點會匯款近來要跟我說我提早去看
李奇政
昨天21:19
(去電無應答)
李奇政
昨天21:17
大哥明天一定幫我吼
陳嘉聖
昨天21:21
明天會在安排
李奇政
昨天21:21
好的
李奇政
昨天21:21
明天會說吼
陳嘉聖
今天08:31
李先生 早 請問有列印白單了嗎
李奇政
今天08:40
還沒
陳嘉聖
今天08:40
李奇政
今天08:41
現在嗎
李奇政
今天08:41
先去列印嗎
陳嘉聖
今天08:41
對 我要留紀錄
李奇政
今天08:42
好的
李奇政
今天08:42
六信的吼
陳嘉聖
今天08:42
李奇政
今天08:51
(交易明細截圖)
李奇政
今天08:52
這樣吼
李奇政
今天08:54
經理
李奇政
今天09:27
這是7_11
李奇政
今天09:27
只有螢幕顯示
李奇政
今天09:38
經理這是7-11的無法列印只顯示螢幕
陳嘉聖
今天09:58
陳嘉聖
今天09:58
螢幕一樣要拍照
李奇政
今天09:58
要開始了嗎
李奇政
今天09:58
哪裡螢幕
陳嘉聖
今天09:58
有看到了
李奇政
今天09:58
齁齁
陳嘉聖
今天09:58
這樣就可以了 大概中午左右 資金審核完會在通知你
李奇政
今天09:59
我在去看對吧
李奇政
今天10:06
下午就等銀行打過來吼
陳嘉聖
今天11:11
李先生
陳嘉聖
今天11:12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帳號是幾碼
李奇政
今天11:13
(提款卡背面帳戶資訊截圖)
陳嘉聖
今天11:13
陳嘉聖
今天11:13
陳嘉聖
今天11:15
麻煩幫我查詢一下 你等等提領的郵局地址
李奇政
今天11:15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1:17
509彰化縣○○鄉○○路000號伸港郵局彰化18支局
陳嘉聖
今天11:19
李奇政
今天11:20
陳嘉聖
今天11:24
12:10的時候 麻煩你到郵局查詢資金25萬
陳嘉聖
今天11:24
刷好簿子要拍照給我做紀錄
李奇政
今天11:25
兩本嗎
陳嘉聖
今天11:25
你的而已
李奇政
今天11:25
老婆的呢
陳嘉聖
今天11:25
財務那邊還沒通知
陳嘉聖
今天11:25
資金都在審核
李奇政
今天11:26
好的
陳嘉聖
今天11:26
有的話會通知你
李奇政
今天11:26
六信
陳嘉聖
今天11:26
印章身分證都要攜帶
李奇政
今天11:26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1:29
經理
李奇政
今天11:30
老婆的郵局補有2000多我能不能先去領出來
陳嘉聖
今天11:31
你等等領郵局的時候可以一起領
李奇政
今天11:31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1:31
老婆的還要晚點就對了
陳嘉聖
今天11:49
你老婆的郵局資金24萬 可以查詢了
李奇政
今天11:52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1:52
馬上過去
李奇政
今天11:53
(30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1:53
先領再刷部嗎
陳嘉聖
今天11:54
先刷簿子才知道資金有沒有正確 我這邊要核對
陳嘉聖
今天11:58
要記得簿子刷好要拍照給我
陳嘉聖
今天11:59
2本都要 我這邊要核對
陳嘉聖
今天12:05
(26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2:11
(24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2:18
(郵局存摺內頁截圖)
李奇政
今天12:18
(郵局存摺內頁截圖)
李奇政
今天12:18
這樣嗎
李奇政
今天12:18
我要進去領了喔
陳嘉聖
今天12:18
等等
李奇政
今天12:18
陳嘉聖
今天12:18
先領你老婆的就好
陳嘉聖
今天12:19
你的還有一筆
陳嘉聖
今天12:19
資金還在審核
李奇政
今天12:19
好的
陳嘉聖
今天12:19
不要分2次領
陳嘉聖
今天12:19
你先代領你老婆的
李奇政
今天12:21
老婆的
李奇政
今天12:21
是多少24萬嗎
陳嘉聖
今天12:24
李奇政
今天12:24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2:24
正在領
李奇政
今天12:24
我的呢
李奇政
今天12:25
哈嘍
陳嘉聖
今天12:26
資金都在審核
李奇政
今天12:27
所以先領老婆的
陳嘉聖
今天12:28
李奇政
今天12:32
(網頁截圖)
李奇政
今天12:33
外務人員在這裡
李奇政
今天12:33
(工作證截圖)
陳嘉聖
今天12:33
好的
陳嘉聖
今天12:33
在裡面嗎
李奇政
今天12:33
這是他的識別證,麻煩合約簽好要拍照給我 然後收好
陳嘉聖
今天12:33
李奇政
今天12:33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2:35
馬上到
陳嘉聖
今天12:35
李奇政
今天12:36
前直接那進去喔
陳嘉聖
今天12:37
對啊
陳嘉聖
今天12:37
要繳錢啊
李奇政
今天12:37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2:37
全部拿給他嗎
陳嘉聖
今天12:37
陳嘉聖
今天12:38
這不是你貸款的錢 是我們代收代付幫你提高分數的資金
李奇政
今天12:39
(53秒通話紀錄)
陳嘉聖
今天12:39
你到了嗎
李奇政
今天12:39
到了
李奇政
今天12:39
(現場照片截圖)
李奇政
今天12:43
是不是開福斯
陳嘉聖
今天12:46
他5分鐘才會到
陳嘉聖
今天12:46
剛剛跑去吃飯
李奇政
今天12:46
蝦米
李奇政
今天12:46
我的那
李奇政
今天12:46
我的呢
李奇政
今天12:48
(1分13秒通話紀錄)
陳嘉聖
今天12:48
你不用擔心 分數夠了 明天辦理貸款 明天銀行就會撥款了
陳嘉聖
今天12:48
因為你金額不是很大
陳嘉聖
今天12:49
只是評估分數還是要專員那邊 今天下午會幫你評估
陳嘉聖
今天12:50
外務人員到了
李奇政
今天12:53
(人物照片截圖)
李奇政
今天12:53
這個嗎
李奇政
今天12:53
外務嗎
陳嘉聖
今天12:53
陳嘉聖
今天12:55
(29秒通話紀錄)
陳嘉聖
今天12:55
交好之後 就可以去查詢你的郵局
陳嘉聖
今天12:55
一樣要拍照給我
李奇政
今天13:00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3:04
(郵局存摺內頁截圖)
李奇政
今天13:04
(去電取消)
李奇政
今天13:04
是嗎
陳嘉聖
今天13:04
陳嘉聖
今天13:04
25萬可以領了
李奇政
今天13:07
正在領
李奇政
今天13:19
經理叫你員工出來我帶她去六信比較快
李奇政
今天13:23
(47秒通話紀錄)
陳嘉聖
今天13:23
等等
陳嘉聖
今天13:23
你還不用去六信啊
陳嘉聖
今天13:23
還沒通知
陳嘉聖
今天13:24
你先在剛剛一樣的便利商店等他
李奇政
今天13:26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3:29
(1分39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3:29
可以後
陳嘉聖
今天13:29
陳嘉聖
今天13:29
不用擔心 這些都是有培訓過的人員
陳嘉聖
今天13:30
你先買東西回去給你老婆吃
李奇政
今天13:30
好的
陳嘉聖
今天13:31
(匯款單據截圖)
陳嘉聖
今天13:32
我們所有的匯款都是有單據可以核對的
陳嘉聖
今天13:32
所以你不用擔心
陳嘉聖
今天13:32
匯款人都是可以查詢的
李奇政
今天13:32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3:38
(8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3:38
(去電無應答)
陳嘉聖
今天13:38
(未接來電)
陳嘉聖
今天13:38
怎麼了嗎 李先生
李奇政
今天13:39
(34秒通話紀錄)
陳嘉聖
今天13:54
李先生 麻煩吃飽跟我說一下 不急
李奇政
今天14:19
吃飽了
陳嘉聖
今天14:21
陳嘉聖
今天14:21
陳嘉聖
今天14:21
(匯款單據截圖)
陳嘉聖
今天14:22
六信 資金20萬
陳嘉聖
今天14:22
先櫃檯提領15萬 在到提款機領5萬
李奇政
今天14:24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4:25
(去電取消)
陳嘉聖
今天14:25
(21秒通話紀錄)
李奇政
今天14:38
(存摺內頁影本)
李奇政
今天14:38
先領了喔
陳嘉聖
今天14:38
李奇政
今天14:50
(交易明細截圖)
李奇政
今天14:50
(交易明細截圖)
陳嘉聖
今天14:50
陳嘉聖
今天14:50
都領好了嗎
陳嘉聖
今天14:51
(網頁截圖)
陳嘉聖
今天14:51
到這裡找外務人員
李奇政
今天14:52
好的
李奇政
今天14:53
到了
陳嘉聖
今天14:54
李奇政
今天14:55
(現金截圖)
李奇政
今天14:55
(存摺內頁影本)
陳嘉聖
今天14:56
晚點請專員跟你聯絡
李奇政
今天14:56
李奇政
今天14:58
經理祝順利
李奇政
今天14:58
祝我順利
李奇政
今天14:58
感謝
陳嘉聖
今天14:59
好(表情圖)
李奇政
今天17:39
經理明天的事可以了嗎
李奇政
今天18:19
(去電取消)
李奇政
今天18:19
經理
李奇政
今天18:19
你們的王先生會處理吼
李奇政
今天19:24
(去電取消)
李奇政
今天19:39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通知截圖)
李奇政
今天19:39
這是什麼回事
李奇政
今天19:42
你們是不是在騙我
李奇政
今天19:52
我要報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