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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2 年度易字第 28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易字第283號
                                    112年度易字第40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景陽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30978號)及追加起訴(111年度偵字第29563號、112年度偵字第6782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犯罪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以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審判,判決如下:
    主  文
許景陽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判決主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判決主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附表一編號1及3部分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一、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二件起訴書所述之犯罪事實均為有罪之陳述,經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其與公訴人之意見後,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貳、犯罪事實
一、許景陽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1年7月27日7時56分許,在臺南市○○區○○○街000號之統一便利超商立登門市,徒手竊走貨架上由店長何怡欣管領如附表二所示價格為新臺幣(下同)1795元之遊戲包,返家打開包裝取得遊戲序號、密碼後(毀損部分未據告訴),再將竊得之遊戲包放回店內。何怡欣將如附表二所示之遊戲包辦理退貨,然遭總公司退回,始循線查悉上情。
二、許景陽明知「Mephedrone」、「Methylone(bk-MDMA)」、「4-甲基甲基卡西酮」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3款所列之第三級毒品,不得非法持有,竟基於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之犯意,於不詳時間、地點,取得如附表三編號1至2所示之第三級毒品,而非法持有之。嗣於民國111年11月10日13時50分許,警方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臺南市○區○○路000號執行搜索,在許景陽房間內扣得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之第三級毒品,始悉上情。
三、許景陽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112年1月23日14時11分許,在臺南市○○區○○路0號之統一便利超商頂美門市,徒手竊走貨架上由店長蔡育鈴管領之「包你發娛樂城超級足球」遊戲光碟片5片(每片價值新臺幣【下同】99元,合計495元,毀損部分未據告訴),返家取得遊戲光碟片內之遊戲序號後,再將上開光碟片放回原處。嗣蔡育鈴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有異而報警處理,始循線查悉上情。
參、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一、上開犯罪事實,均據被告坦承在卷(本院112易字第283號卷第51頁),復有起訴書證據清單欄所載證據可參,至竊盜之手法,另據被告於本院行準備程序時,坦白承認其係以徒手竊取光碟片放入包包後,返回住處,取得遊戲序號後,再放回原處(警三卷第5-6頁),復於本院審理時自承兩件竊盜的手法相同(本院卷第57頁)等語在卷,是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許景陽就附表一編號1、3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就附表一編號2持有5包第三級品愷他命及45包毒品咖啡包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之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罪。
 ㈡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定之持有毒品行為,其持有之繼續,為行為之繼續,而非狀態之繼續;亦即一經持有該條例所規定之毒品,其犯罪即已成立,但其完結須繼續至持有行為終了時為止,是被告一經持有毒品,罪即成立,至其為警查獲而持有行為終了時,應僅以一罪論處。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被告之素行(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犯罪之手法尚稱平和、侵害之財產法益不高、未賠償被害人損害,另持有毒品部分,則其無視國家禁令,持有毒品,及其持有毒品數量、時間之久暫、其犯罪所生之潛在危害,惟念及其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其自陳之智識程度、工作閱歷、家庭生活狀況等(為保被告個人隱私詳見本院112易字第283號卷第58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均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資為懲儆
三、關於沒收部分:
 ㈠被告就竊得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遊戲包,價值為總計為2290元,為被告犯罪所得之利益,故此部分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㈡本件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之物品,經送驗結果確屬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且檢驗前總純質淨重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已超過5公克,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犯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罪,所查獲第三級毒品之沒收,固無特別規定,然該持有第三級毒品行為既已構成犯罪,則該查獲之毒品即屬不受法律保護之違禁物;而盛裝附表三編號1-2所示第三級毒品之包裝袋,因其上殘留微量毒品,無法完全析離,應整體視為查獲之第三級毒品,同屬違禁物,均應依刑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至於鑑驗中所費失之毒品,既已滅失,自無須再諭知沒收。至另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經檢察官另案偵查中,爰不另諭知沒收,附此敘明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慶瑋提起公訴及追加起訴,檢察官莊士嶔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鄧希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曾詩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1  日
附表一
編號
時間
地點
犯行
判決主文、宣告刑及沒收
備註
1

111年7月27日7時56分許
臺南市○○區○○○街000號之統一便利超商立登門市
徒手破壞貨架上由店長何怡欣管領如附表二所示之遊戲包,得手後取得遊戲包內之遊戲序號、密碼,再將遊戲包放回原處。價值1795元
許景陽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玖拾伍元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偵字第390781號
12易字第283號
2



不詳時間、地點,取得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第三級毒品,而非法持有之。嗣於民國111年11月10日13時50分許,警方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臺南市○區○○路000號執行搜索,在許景陽房間內扣得如附表四所示之物
許景陽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愷他命伍包(檢驗前純質總淨重59.203公克,含包裝袋伍只),均沒收。
111偵字第00000
000易字第400號
3

112年1月23日14時11分許
臺南市○○區○○路0號之統一便利超商頂美門市,
「包你發娛樂城超級足球」遊戲光碟片5片。價值495元。
許景陽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偵字第6782號
112易字第400號
附表二:
編號
名稱
數量
價值
(新臺幣)
遊戲序號及密碼
1
豪神娛樂城-牛轉乾坤包
1盒
199元
序號:RFKEAA017805
密碼:NLDYDH3FUTDT
2
豪神娛樂城-轟動武林包
4盒
1盒399元,共1596元
⑴序號:RFLEAA012738
  密碼:KC79K9PVVVN9
⑵序號:RFLEAA011581
  密碼:5PKPAVNHHG6H
⑶序號:RFLEAA012786
  密碼:436HE4PE79HX
⑷序號:RFLEAA012737
  密碼:KYP9HEEMXXGN
總計


1795元

附表三:
編號
扣案物名稱
數量
鑑定結果
1
愷他命
5包

(1)米黃色粉末外觀,檢出第三級毒品Mephedrone,檢驗前淨重35.630公克、檢驗後淨重35.605公克,純度約73.95%,檢驗前總純質淨重約26.348公克。
(2)米黃色粉末外觀,檢出第三級毒品Mephedrone,檢驗前淨重48.076公克、檢驗後淨重48.038公克,純度約79.24%,檢驗前總純質淨重約38.095公克。
(3)米黃色粉末外觀,檢出第三級毒品Mephedrone,檢驗前淨重2.026公克、檢驗後淨重1.980公克,純度約71.47%,檢驗前總純質淨重約1.448公克。
(4)米色粉末外觀,檢出第三級毒品Mephedrone,檢驗前淨重2.036公克、檢驗後淨重1.971公克,純度約74.84%,檢驗前總純質淨重約1.524公克。
(5)米黃色塊粉末外觀,檢出第三級毒品Methylone(bk-MDMA),檢驗前淨重2.410公克、檢驗後淨重1.896公克,純度約4.08%,檢驗前總純質淨重約0.098公克。
高雄市立凱醫院111年12月5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594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
2
毒品咖啡包
45包
【45包抽驗1包】
經檢視為黑色包裝外觀,內含橘色粉末及褐色塊狀物,檢驗前淨重2.61公克,取1.10公克鑑定用罄,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微量第三級毒品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微量第四級毒品毒品先驅原料2-溴-4-甲基苯丙酮及2-氯-甲基苯丙酮等成分,測得4-甲基甲基卡西酮純度約4%,依據抽測純度值,推估毒品咖啡包45包均含4-甲基甲基卡西酮之驗前總純質淨重約4.01公克。
內政部警政署111年12月20日刑鑑字第1117048061號刑事警察局鑑定書
3
安非他命
2包
(1)白色結晶外觀,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前淨重0.002公克、檢驗後檢體用罄,無法定量其純質淨重。
(2)白色結晶外觀,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前淨重0.023公克、檢驗後淨重0.005公克,純度約77.99%,檢驗前總純質淨重約0.018公克。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1年12月5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594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