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5452號
債 權 人 固德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鈺喬
上列債權人固德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謝雅筑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謝雅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輔助人之姓名及住居所資料,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
二、請具狀增列債務人謝雅筑輔助人之姓名及送達地址,並提出更正後之聲請狀及繕本兩件。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