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60號
聲請人即債 蘇仙興
務人
代 理 人 黃千珉律師(法扶律師)
相對人即債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權人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相對人即債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權人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如附表所示編號4之存款不屬於清算財團之財產。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一個月內,得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審酌債務人之生活狀況、清算財團財產之種類及數額、債務人可預見之收入及其他情事,以裁定擴張不屬於清算財團財產之範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本條例)第99條定有明文。
二、經查,聲請人前經本院以113年度消債清字第145號裁定自民國114年5月26日開始清算程序,並於114年6月13日具狀聲請裁定擴張不屬於清算財團財產之範圍,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所有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保險涉及聲請人與子女醫療保障,應屬保險法第129條之1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健康險,故請求裁定擴張上開財產皆不屬清算財團之範圍等語。
三、按專屬於債務人本身之權利及禁止扣押之財產,不屬於清算財團,本條例第98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按下列人身保險契約金錢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一)要保人為債務人之人壽保險(以下簡稱壽險)契約、年金保險契約各有效契約解約金未逾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所定數額者,其主契約及附約之解約金債權。(二)要保人為債務人之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契約(主契約)之解約金債權。(三)要保人為債務人之年金保險契約,其受益人非要保人者,於年金給付期間之年金給付債權。(四)其他依法律規定或經保險法主管機關公告之壽險契約所生債權;另按執行法院終止債務人壽險契約、年金保險契約(主契約)時,主契約附加之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附約不得終止:(一)長年期附約無解約金。(二)長年期附約有解約金,但主契約終止得領取之解約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費用及債權人之債權額。(三)一年期附約。(四)健康保險、傷害保險,法院辦理人身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第5點、第10點定有明文。
四、經查,聲請人所有編號3南山人壽保險中(1)保單號碼Z000000000號、(2)保單號碼Z000000000號保險,因解約金未達保險法第123條之1第1項數額,依前開規定本不屬於清算財團,無聲請排除之必要,先此說明。再查,經本院函詢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答覆編號1至3保險主約均屬壽險,非醫療險、健康險,附約可於主約終止後保留,其中編號2富邦人壽保險附約雖有解約金但屬健康保險、傷害保險,而編號1、3保險附約無解約金,故前開附約依法院辦理人身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第10點不得終止,非屬清算財團,亦無聲請排除之必要,以上有保險公司歷次回函在卷可證。綜上,聲請人所有編號1至3保險主約均為壽險,解約金亦高於保險法第123條之1第1項規定數額,屬於清算財團,然聲請人未提出其與子女目前罹患罕見疾病重大影響健康而需固定接受相關醫療治療,或近期有嚴重疾病需請領保險給付,或聲請清算前仰賴保險定期給付維生,難認保險為維持其生活所不可或缺,且本院認不得終止之附約,應足以供聲請人作為醫療、傷害保險事故發生時,用以填補保險事故所生損失之保障,況我國尚有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可供國人一定程度之基本醫療保障及生活需求,堪認其醫療需求已獲相當之維持,聲請人亦未舉出其他任何證據證明本件若終止保險,將有利益、損害顯然失衡情事,其聲請擴張不屬於清算財團財產之範圍,難認有理由,爰依上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五、復按,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3項亦有明文,因聲請人存款餘額,遠低於114年度高雄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1點2倍,依上開規定,斟酌債務人之生活狀況、清算財團財產之種類及數額、債務人可預見之收入及其他一切情事,將存款認定為不屬其清算財團之財產範圍,爰職權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黃思惟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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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保單號碼0000000000號保險解約金:153,595元 (2)保單號碼0000000000號保險解約金:174,5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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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保單號碼Z000000000-0號保險解約金:207,238元 (2)保單號碼Z000000000-0號保險解約金:217,973元 |
| | (1)保單號碼Z000000000號保險解約金:0元 (2)保單號碼Z000000000號保險解約金:54,627元 (3)保單號碼Z000000000號保險解約金:349,56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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