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505號
聲 請 人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正德
代 理 人 楊豐隆
相 對 人 劉晉豪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50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下午3時17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楊豐隆
相 對 人 劉晉豪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8,000元。
給付方法:相對人應於民國114年1月17日、114年2月17日各給付3,000元,114年3月17日給付2,000元,如一期未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楊豐隆
相 對 人 劉晉豪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