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794號
聲 請 人 湯紫棻
趙桂嬌
共同代理人 陳誠
相 對 人 黃佑綺
代 理 人 鄒宗育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79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4日下午3時36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湯紫棻
趙桂嬌
共同代 理 人 陳誠
相 對 人 黃佑綺
代 理 人 鄒宗育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3月4日前給付聲請人二人共計新臺幣18,000元(含車號000-0000號機車維修費用、聲請人趙桂嬌體傷強制險理賠金及墊付第三人車號000-0000號維修金額之百分之30),並將全部款項匯入聲請人趙桂嬌名下郵局帳戶。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湯紫棻
趙桂嬌
共同代 理 人 陳誠
相對人代理人 鄒宗育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4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4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