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朴小調字第330號
聲 請 人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漢
代 理 人 吳信毅
相 對 人 陳宥霖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朴小調字第33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上午09時40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朴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楊石旭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吳信毅
相 對 人 陳宥霖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年12月1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22,760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吳信毅
相 對 人 陳宥霖
調 解 委 員 楊石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