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朴簡調字第208號
聲 請 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萬祥
代 理 人 鄭如妙
相 對 人 葉居隆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朴簡調字第20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11日上午10時48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朴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楊石旭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鄭如妙
相 對 人 葉居隆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50,000元。給付方法:自民國113年11月20日起至114年8月20日止,按月於每月20日各給付5,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鄭如妙
相 對 人 葉居隆
調 解 委 員 楊石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1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1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