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移調字第36號
聲 請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文鈞
代 理 人 林宸輝
相 對 人 陳映如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移調字第36號清償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12日下午2時52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林宸輝
相 對 人 陳映如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74,096元整,及其中69,353元自民國113年12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5% 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林宸輝
相 對 人 陳映如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2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2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