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39號
聲 請 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萬祥
代 理 人 鄭如妙
相 對 人 吳東錦
代 理 人 許郁瑄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3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9日下午4時整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蘇杰鳴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鄭如妙
相對人代理人 許郁瑄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50,000元,當場交付現款由聲請
人代理人收受完畢。
二、相對人對本件車禍之車牌000-0000號自小客車車損自行處理
並拋棄向許堯勛請求損害賠償。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鄭如妙
相對人代理人 許郁瑄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蘇杰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9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9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