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朴小移調字第12號
聲 請 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萬祥
代 理 人 蕭發源
相 對 人 施健全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朴小移調字第1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朴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楊石旭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蕭發源
相 對 人 施健全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15,000元整,並應於民國115年2 月13日前給付完畢。前開款項相對人應逕行匯入聲請人所有郵政劃撥儲金帳號00000000號帳戶內為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蕭發源
相 對 人 施健全
調 解 委 員 楊石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8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8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