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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11號
聲  請  人  伸豐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顏國隆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遺失如附表所示之支票,業經本院以民國114年11月10日所為114年度司催字第47號裁定公示催告,並於114年11月21日公告於司法院網站,因申報權利期間已經屆滿,無人依法主張權利,為此聲請除權判決等語。
二、查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47號裁定公示催告,並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5年2月23日屆滿(期間末日原為114年2月20日,是日為春節假日,依法應以休息日之次日即114年2月23日代之),迄今無人申報權利,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卷宗查明屬實,是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逸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9  日
               書記官 彭郁穎
         
附表:115年度除字第11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受款人
發票日
(民國)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票號碼
備考
01
寬誠工程行
林柏州
基二信
百福分社
空白
114年7月31日
31,983元
SD2362080
支票
02
寬誠工程行
林柏州
基二信
百福分社
空白
114年3月31日
5,342元
SD2351783

支票
03
林柏州
基二信
百福分社
空白
114年6月30日
32,503元
SD2356825
支票
04
黃創富
基二信
百福分社
空白
114年9月10日
44,200元
SD2354637
支票
05
南港泵浦有限公司
基二信
百福分社
空白
114年5月31日
5,510元
SD2358424
支票
06
南港泵浦有限公司
基二信
百福分社
空白
114年5月31日
1,820元
SD2358429
支票
07
皇欣汽車材料行
廖隆涀
基二信
百福分社
空白
114年8月31日
7,056元
SD2357993
支票
08
陳國順
彰銀瑞芳
空白
114年5月30日
20,764元
QN2745392
支票
09
林素梅
彰銀仁愛
空白
114年6月15日
6,500元
QN5989199
支票
10
順博汽車材料有限公司
胡尊智
華銀七堵
伸豐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114年8月5日
10,437元
RD7746983
支票
11
鍵鋅汽車修理廠有限公司
華銀七堵
空白
114年7月31日
7,000元
SD3125579
支票
12
金砂通運有限公司
華銀基隆
伸豐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114年7月31日
3,116元
SD7879454
支票
13
李錦昇
基隆一信
南興路分社
空白
114年8月5日
231,841元
JAI0768773
支票
14
毛毛企業社
嚴仁福
基隆一信
百福分社
空白
114年7月10日
26,500元
NAI0818029
支票
15
泰誠運輸車行
江清波
基隆市農會
空白
114年7月5日
27,038元
FA3420784
支票
16
明勝貨櫃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葉月珠
第一銀行
基隆分行
空白
114年7月31日
10,000元
RA6574103
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