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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08號
原 告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水樹
訴訟代理人 賴安國 律師
李恬野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許仁澤
訴訟代理人 洪金得
黃俊仁
楊秀真
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廖 建 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9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