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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1年度訴更一字第19號
原 告 石在實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鄭佾展
被 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代 表 人 張 岱
訴訟代理人 黃厚誠 律師
莊承融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5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 李 協 明
法官 邱 政 強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5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