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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訴字第233號
原 告 宗德環保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呂禾守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庚燐 律師
原 告 賴治文
游輝望
被 告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許仁澤
訴訟代理人 葉張基 律師
林韋甫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法官
曾 宏 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5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