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訴更二字第8號
原 告 復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章啟東
訴訟代理人 蔡進良 律師
黃冠中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代 表 人 陳冠福
訴訟代理人 王怡雯 律師
輔助參加人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代 表 人 吳文彥
上列當事人間地上物拆遷補償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6 日
法 官 林 韋 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6 日
書記官 鄭 郁 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