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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3年度訴字第379號
原 告 光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楊俊哲
被 告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代 表 人 張婷媛
訴訟代理人 陳昶安 律師
黃祈綾 律師
陳逸展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廢止許可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
審判長法官
林 彥 君
法官
黃 奕 超
法官
邱 美 英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祝 語 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