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大小
120%
100%
80%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訴字第402號
原 告 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小雯
訴訟代理人 顏福松 律師
鄭智元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張瑞琿
訴訟代理人 洪緯廷
余俊賢
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再開準備程序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8 日
法官
吳 文 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8 日
書記官 陳 嬿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