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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4年度訴字第224號
原 告 臺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淑珠
訴訟代理人 謝幸樹 會計師
被 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陳慧綺
訴訟代理人 王振文
陳小燕
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 日
法 官 黃 堯 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 日
書記官 凃 明 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