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4年度訴更一字第13號
原 告 陳育瑩
訴訟代理人 陳柏廷 律師
被 告 高雄醫學大學
代 表 人 余明隆
訴訟代理人 王森榮 律師
複 代理 人 王祈恩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教育事務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並再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2 日
審判長法官 黃 堯 讚
法官 曾 宏 揚
法官 林 韋 岑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凃 明 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