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74號
原 告 億大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淑絹
原 告 君鴻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慶輝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王子文律師
徐鈴茱律師
陳明律師
被 告 新加坡商盈富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Earntex Pr
operty Development Pte.Ltd)
法定代理人 保國武
被 告 英商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馬德駒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王雅慧律師
李泰運律師
複代理人 張以璇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謝宗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9 日
書 記 官 許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