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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聲免字第64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林晉宇


代  理  人  李明燕法扶律師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代  理  人  蔡政宏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000、000、0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淑真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段000號00樓                     
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瑞斌  
代  理  人  羅建興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代  理  人  周忠泰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  
代  理  人  盧姿伶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文鈞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段0 號00樓、00樓及00樓
法定代理人  俞宇琦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免責,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林晉宇應予免責。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伊前經本院於民國111年8月5日以111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86號裁定(下稱第86號裁定),依構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133條之情形為由不予免責確定後,已繼續清償達該條規定之數額(如附表),且各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爰依消債條例第141條規定聲請免責等語。
二、按債務人因消債條例第133條之情形,受不免責之裁定確定後,繼續清償達該條規定之數額,且各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免責,消債條例第141條定有明文。又債務人繼續清償達消債條例第133條規定數額,而依消債條例第141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免責時,法院無裁量餘地,應為免責之裁定(司法院97年度第4期民事業務研究會第15號司法院民事廳消債條例法律問題研審小組意見參照)。
三、經查:  
  ㈠債務人經本院110年度消債清字第127號裁定准自110年11月17日開始清算程序,嗣於清算程序普通債權人未受分配,本院110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214號裁定清算程序終止後,第86號裁定以債務人有消債條例第133條之情形為由諭知不予免責確定等情,業經本院調取案卷核閱無誤,堪以認定。
  ㈡第86號裁定認債務人於聲請清算前2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必要支出之餘額為514,259元,債務人主張其已按各普通債權人之比例償還(如附表),核與各債權人陳報還款金額相符,有繳款證明、陳報狀附卷可參(見卷第107-127、143-193、233頁)。依上開說明,債務人繼續清償達消債條例第133條規定數額,且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時,其聲請免責,即應准許。
四、據上論結,本件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民事庭   法 官 何佩陵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書記官 李忠霖
附表:  
編號
普通債權人
還款金額
(新臺幣)
1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8,264元
2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8,030元
3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5,739元
4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2,710元
5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0,309元
6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7,718元
7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261元
8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3,507元
9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4,538元
10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5,454元
(債權人陳報已清償)
1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7,524元
12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4,728元
13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751元
14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4,726元

   合     計
514,2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