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大小
120%
100%
80%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易字第59號
上 訴 人 安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土火
訴訟代理人 呂郁斌律師
被上訴人 誼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松光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律師
張宗琦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雅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