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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4年度地訴字第44號
原      告  銓誠興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高宗平 
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代  表  人  江健興 
訴訟代理人  許宏竹 
            王鶯蘭 
上列當事人間因勞動基準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法 官 謝琬萍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秀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