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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4年度地訴字第44號
原 告 銓誠興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高宗平
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代 表 人 江健興
訴訟代理人 許宏竹
王鶯蘭
上列當事人間因勞動基準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法 官 謝琬萍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秀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