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12號
原 告 東方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宸恩
訴訟代理人 李漢中律師
葉曉宜律師
蘇家玄律師
被 告 郭欽輝
訴訟代理人 張智宏律師
黃建誠律師
受 告 知
訴 訟 人 第一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告 知
訴 訟 人 豐溢開發有限公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買賣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9月13日上午10時50分整,在本院第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子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書記官 周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