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萬祥
代 理 人 陳建甫
相 對 人 李濠鋒
上列當事人間113 年度湖簡移調字第 75 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3 年12月30日下午2 時50分在臺灣
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許凱翔
書 記 官 許慈翎
調解委員 廖學應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陳建甫
相 對 人 李濠鋒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80,000元。給付方法:共分16期
,自民國114 年3 月起,按月於每月10日前給付新臺幣5,00
0 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其餘視為全部
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調解筆錄當庭朗讀並給閱經兩造均認無異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陳建甫
相 對 人:李濠鋒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
書記官 許慈翎
法 官 許凱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許慈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