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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智訴字第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布丁娛樂王國事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兼  被  告  李信志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419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李信志犯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處有期徒刑8月。
布丁娛樂王國事業有限公司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科罰金新臺幣30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53,950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  實
    布丁娛樂王國事業有限公司(址設:新北市○○區○○路0段0巷0號2樓,下稱布丁公司)以經營出租MIDI檔案格式之伴唱用歌曲(含曲及詞)檔案予出租電腦伴唱機之業者(下稱伴唱機業者)為業,李信志則為布丁公司之代表人。未料李信志明知附表所示歌曲均係鑫新文化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000號1樓,下稱鑫新公司)取得著作財產權之音樂著作,未經鑫新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重製或出租,竟意圖出租,基於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意,未經鑫新公司之同意或授權,於民國109年間某日,因執行業務而代表布丁公司與不知情之出租伴唱機業者嘉揚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下稱嘉揚公司)簽署110年度伴唱MIDI歌曲轉存授權租賃契約,之後指示不知情之布丁公司成年員工(即時通訊軟體「Line」名稱「Emily」)分別於110年1月8日、同年1月28日、同年3月9日及同年5月7日,傳送重製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至「Line」群組(名稱:嘉揚布丁合作互聯平臺),供嘉揚公司將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灌錄至電腦伴唱機硬碟內,布丁公司並按月向嘉揚公司收取110年1月至5月間之授權費新臺幣(下同)13,000元、11,700元、11,700元、11,700元及5,850元,而以前揭方式侵害鑫新公司就附表所示歌曲所享有之音樂著作財產權。
    理  由
壹、程序部分
一、本案審理範圍部分
(一)按被告之犯罪事實有無起訴,端視其是否在檢察官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範圍之內而定。刑事訴訟法第264條第2項關於起訴書程式之規定,旨在界定起訴之對象,亦即審判之客體,並兼顧被告行使防禦權之範圍,該條項第2款所定屬於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之犯罪事實,係指犯罪構成要件之具體事實。苟起訴書所記載之犯罪事實與其他犯罪不致相混,足以表明其起訴之範圍者,即使記載未詳或稍有誤差,事實審法院亦應依職權加以認定,不得以其內容簡略或記載不詳,而置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於不顧(參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 5006號刑事判決意旨)。經查,本件起訴書認定被告李信志意圖出租,基於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意,未經告訴人鑫新公司之同意或授權,於110年間將如附表所示歌曲檔案擅自重製於電腦伴唱機內並出租與不知情之下游業者,侵害鑫新公司所享有之著作財產權等情(見本院112年度智訴字第6號卷<下稱本院卷>第7頁)。揆此,被告李信志就其未經鑫新公司同意或授權而重製附表所示歌曲並予以出租之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嫌行為,業經檢察官起訴甚明,雖本件起訴書關於重製行為時間、出租期間、收取之租金金額及承租之下游業者等犯罪事實之記載雖不詳或嫌簡略,然檢察官既已起訴,並提出補充理由書將重製行為時間及出租期間、承租之下游業者分別更正為「110年1月至5月間」、「嘉揚公司」而明確起訴之犯罪事實範圍,本院自應就本件起訴書及補充理由書所載全部起訴事實為適當之判決。
(二)本院經審理結果,認被告李信志所為應係未經鑫新公司之同意或授權,擅自出租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予嘉揚公司使用,並由被告布丁公司之成年員工以傳送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至「Line」群組之方式重製之,實際將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重製至電腦伴唱機者為嘉揚公司,起訴書及補充理由書之記載有誤,爰依職權在檢察官起訴書及補充理由書所載犯罪事實範圍之內,依正確之犯罪行為手段予以認定,因其犯罪構成要件之具體事實同一,未涉及不同犯罪社會基本事實之變更,且本院已以正確之犯罪事實為審判之客體,給予被告充分陳述、詰問及辯論機會,被告對此亦未表示異議,對於被告訴訟防禦權之行使應無何影響,附此敘明。
二、證據能力部分
(一)本院以下所引用之被告李信志及布丁公司(下稱被告二人)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雖均屬傳聞證據,然公訴人及被告二人均同意具有證據能力(見本院卷第258頁),復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1項規定,認均有證據能力
(二)本案判決以下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均與本案事實具有關聯性,且查無事證足認係經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況公訴人及被告二人均同意具有證據能力(見本院卷第258頁),堪認亦均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部分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訊據被告二人均矢口否認有何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行,辯稱:鑫新公司與附表所示歌曲之創作者楊延壽就附表所示歌曲之著作財產權爭議並不是我可以去判定,且我於105年至108年間都有被授權使用附表所示歌曲檔案,我已經使用附表所示歌曲檔案很久了,所以我沒有犯意云云。
(二)經查:
 1、被告布丁公司以經營出租MIDI檔案格式之伴唱用歌曲(含曲及詞)檔案予伴唱機業者,被告李信志則為布丁公司之代表人一節,業經被告李信志於警詢時供認在卷(見112年度偵字第4196號卷<下稱偵卷>第17-19頁),並有布丁公司之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在卷可考(見偵卷第149-150頁)。此部分事實,首堪認定。  
 2、鑫新公司為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人
  按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著作權法第36條定有明文。經查:
 (1)楊延壽為附表所示歌曲之創作人及原著作權人,與王又萱、鑫新公司籌備處於105年7月11日簽立合資協議書,約定王又萱現金出資60萬元,其則以其所創作之808首歌曲(含附表所示歌曲)技術作價出資2,828萬元,並同意以鑫新公司名義辦理前開808首歌曲之著作權登記。嗣鑫新公司經臺北市政府核准設立登記後,由王又萱擔任鑫新公司董事長,楊延壽則為鑫新公司董事,且兩人均有鑫新公司股份等情,業據證人楊延壽、王又萱於警詢時證稱在卷(見偵卷第35頁、第63頁),並有合資協議書(含附件)、鑫新公司之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及大都會鑑定顧問有限公司105年7月4日著作權鑑價報告書在卷可稽(見偵卷第45-51頁、第53頁、第365-393頁),足見楊延壽已與王又萱約定以前開808首歌曲(包含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技術作價出資換取等價之鑫新公司股份,且同意以鑫新公司名義辦理著作權登記。
 (2)依上開合資協議書第2條「合資事業設立及運營資金由甲方出資60萬元,乙方以技術作價方式出資,技術作價出資金額為2,828萬元如附件所示;合資公司依照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入資及驗資審計等程序,以維護雙方之權益。」、第4條「⒈各合資人同意授權王又萱楊延壽登記為合資事業之股東,並以王又萱登記為合資事業之代表人。⒉乙方同意由甲方以合資事業名稱逕行辦理著作權登記,乙方應對甲方辦理著作權登記事項提供必要之協助。⒊前揭讓與、授權登記之費用均由合資事業負擔。」、第8條「⒈乙方保證本協議附件所示共808首歌曲,確為乙方本人所創作。⒉甲、乙雙方均應保證本協議所附相關文件皆屬真實且正確。乙方擔保其技術作價入股之808首歌曲不侵害他人權益且不會造成合資事業及甲方任何損害,乙方如有任何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或其他違法行為致遭受第三人請求或被訴時,其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負。如第三人因乙方著作之歌曲向合資事業或甲方提出任何請求導致任何損失,乙方應補償合資事業及甲方支出之全部費用(含律師費)。⒊乙方不得將本件技術作價之歌曲相關智慧財產權利、智識資料轉授權或再授權他人。⒋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者,經他方以書面定3日以上期間催告,催告期滿仍未履行本協議者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他方300萬元。⒌雙方對因本協議而知悉合資事業及他方之任何資料,應盡保密義務及善良管理人責任,不得交付、告知或移轉予任何第三人,於本協議終止後亦同。」等語,該等約定內容已臻明確,並無約定不明之情形,參以楊延壽於108年8月28日所簽立之保證書內容(詳下述),堪認楊延壽係以「出讓所有權」之方式技術入股鑫新公司,則鑫新公司為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人一節,堪予認定。
 3、被告李信志有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客觀犯行
 (1)按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出租其著作之權利,著作權法第29條前段定有明文,此即著作財產權人專有出租權之規定,而上開條文所規範之出租權,其行使之型態係以「著作之原件」或「著作重製物」為規範之對象。易言之,任何著作之原件或著作重製物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即不得出租。
 (2)被告李信志於109年間某日,以被告布丁公司代表人之身分代表被告布丁公司,未經鑫新公司之同意或授權,與嘉揚公司簽署110年度伴唱MIDI歌曲轉存授權租賃契約,出租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與嘉揚公司,之後指示不知情之布丁公司成年員工(即時通訊軟體「Line」名稱「Emily」)分別於110年1月8日、同年1月28日、同年3月9日及同年5月7日,傳送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至「Line」群組(名稱:嘉揚布丁合作互聯平臺)而重製之,供嘉揚公司將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灌錄至電腦伴唱機硬碟內,布丁公司並按月向嘉揚公司收取110年1月至5月間之授權費新臺幣(下同)13,000元、11,700元、11,700元、11,700元及5,850元等情,業經被告李信志於本院審理時供承在卷(見本院卷第270頁),核與證人即嘉揚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國政於本院審理時、證人王又萱於警詢時之證詞相符(見本院卷第261-269頁,偵卷第59-65頁),並有「Line」群組(名稱:嘉揚布丁合作互聯平臺)之對話訊息照片、布丁公司110年10月20日音著字第0000000-0號函、布丁公司110/01月份至05月份請款對帳單(機臺主:嘉揚)、布丁公司傳送前開請款單電子檔之手機畫面照片及嘉揚公司支付授權費之匯款紀錄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291頁、第379頁、第381-415頁),復經本院比對附表所示歌曲與陳國政於本院審理時所提出之布丁公司提供給嘉揚公司使用之MIDI歌曲清單,確認布丁公司確有出租嘉揚公司使用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無誤。依照前開著作權人專有著作重製物出租權之規定及說明,被告李信志基於出租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之目的而與嘉揚公司簽署租賃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之契約,並指示布丁公司員工傳送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予嘉揚公司之所為,已該當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之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客觀構成要件,簡言之,被告李信志有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客觀犯行一節,實堪認定。
 4、被告李信志有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 產權之主觀犯意
 (1)被告李信志以布丁公司代表人之身分代表布丁公司與鑫新公司、楊延壽於108年8月28日簽立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契約書,約定鑫新公司將契約所附歌曲之音樂著作權(詞、曲、編曲、音樂著作<含錄音、混音等>、MIDI音樂數位介面檔案格式)專屬授權布丁公司於伴唱出租市場獨家營業,授權期間: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楊延壽並於同日當場另簽立保證書等情,業據被告李信志於警詢及偵訊時陳稱在卷(見偵卷第19頁、第463頁),復經證人王又萱於警詢時、證人楊延壽於偵訊時證述為真(見偵卷第63頁、第463-465頁),並有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契約書及保證書在卷可證(見偵卷第151-187頁、第189頁)。此部分事實,可堪認定。
 (2)觀之上開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契約書第2條所載:「1、甲方(鑫新公司)保證為標的物之詞、曲獨立著(創)作人,或經由轉讓、專屬授權取得,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應自行負排除義務或民刑責任。2、甲方並提供詞曲原創作人乙方(楊延壽)作為本契約之連帶保證人」及上開保證書所載:「茲保證附件1所示歌曲均係本人楊延壽(傑米)所創作,且歌曲之著作財產權『詞、曲、編曲、音樂著作<含錄音、混音等>、MIDI音樂數位介面檔案格式』,均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專屬鑫新文化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以上確實無誤,倘有不實,本人願負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恐口無憑,特立此書」,稽之,被告李信志於本院審理時供認我從105年至108年已經使用附表所示歌曲很久(見本院卷第278頁)。顯示被告李信志自105年間起至108年8月28日簽立上開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契約書時,均認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人為鑫新公司,才會在前段期間與鑫新公司簽約以順利使用附表所示歌曲檔案,卻仍於109年間某日為前述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客觀犯行,則被告李信志有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主觀犯意一節,亦堪認定。
 5、被告二人雖以前辭置辯。惟被告李信志既願簽立上開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契約書,代表其就鑫新公司確有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楊延壽已無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之確信程度相當高,否則不會代表被告布丁公司簽立上開上開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契約書,況楊延壽還簽立上開保證書保證鑫新公司確實為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人,是以,倘若沒有強而有力之證據,被告李信志實無理由改變其長期以來就鑫新公司為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人之認知,但依被告李信志於警詢時之供稱:著作人楊延壽已經公開否認上情(鑫新公司為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人)等語(見偵卷第23頁)、於偵訊時之供述:110年本案的479首歌曲(附表所示歌曲),布丁娛樂公司(布丁公司)有取得原創人即著作人楊延壽老師的授權,授權我們可以重製及出租給伴唱業者;109年楊延壽即發函給告訴人(鑫新公司)跟我說要撤銷專屬授權的意思表示等語(見偵卷第461頁、第463頁),復證人楊延壽於歷次程序時雖有作證,卻未提出任何證據來證明其於109年間才是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人(見偵卷第31-37頁、第463-465頁,本院卷第271-272頁),亦即除楊延壽個人之言外,被告李信志始終未能提出強而有力之證據來證明其為何改變其上開有關附表所示歌曲之音樂著作權人為鑫新公司之認知,卻不相信楊延壽需負法律責任而簽立之上開保證書之合理說明,故本院尚難僅憑被告李信志前開所言而遽為有利被告二人之認定。   
(三)綜上所述,被告二人前揭所辯,核屬卸責之詞,委無可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二人犯行,洵堪認定,皆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之理由    
(一)論罪部分
 1、核被告李信志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之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按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規定,係以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為其犯罪成立要件。則按照低度行為吸收於高度行為之原則,其出租重製他人著作之行為,當吸收於意圖出租而擅自重製行為之中,自應專依意圖出租而擅自重製之規定處罰(參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950號刑事判決意旨)。被告利用不知情之布丁公司成年員工傳送重製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為間接正犯。
 2、按著作權法第101條第1項之規定,係為保障著作權,就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而為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96條之行為時,併處罰其業務主或事業主之兩罰規定,對於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之違法行為,既處罰實際行為之從業人員,並罰其業務主。業務主為事業之主體者,應負擔其所屬從業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不為違法行為之注意義務,是處罰其業務主,乃罰其怠於使從業人員不為此種犯罪行為之監督義務,故兩罰規定,就同一犯罪,既處罰行為人,亦處罰業務主,無關責任轉嫁問題,從業人員係就其自己之違法行為負責,而業務主則就其所屬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之違法行為,負業務主監督不周之責任,從業人員及業務主就其各自犯罪構成要件負其責任。則被告李信志既係被告布丁公司之代表人,所為復屬執行業務範疇,而經本院認定犯同法第91條第2項之罪,則依同法第101條第1項之規定,應對被告布丁公司科以同法第91條第2項之罰金刑。
(二)科刑部分
  爰審酌被告李信志未尊重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竟為圖私利,以前揭方式侵害鑫新公司之著作財產權,被布丁公司怠於監督,造成鑫新公司蒙受市場利益之損失,所為誠屬不該,復考量本案遭重製之歌曲數量眾多、出租授權之期間達5月之久等情況所產生之犯罪危害程度,再被告李信志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並為如上辯稱,且迄今尚未與鑫新公司和解或賠償財產上損害,亦未獲取鑫新公司之原諒,可見被告李信志犯後態度不佳,兼衡被告布丁公司因本案犯行而獲取之不法利益金額,惟被告李信志前次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而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之年份為90年間,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因前案距今為時已久,尚難因此驟認被告李信志素行不佳,暨被告李信志自述其無家人需其扶養照顧之家庭環境、擔任被告布丁公司之代表人、月收入約20萬元之經濟狀況、碩士畢業之教育程度(見本院卷第278-279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三、沒收部分  
  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查被告李信志代表被告布丁公司出租嘉揚公司使用附表所示歌曲之MIDI檔案於出租期間即110年1月至同年5月每月所收取之租金各係13,000元、11,700元、11,700元、11,700元及5,850元,業經本院認定如前。準此,被告布丁公司因實施本案犯行而取得之犯罪所得為53,950元(計算式:13,000元+11,700元+11,700元+11,700元+5,850元=53,950元),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於被告布丁公司所犯之罪之主文項下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王宗雄偵查起訴,檢察官鄭皓文到庭執行公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5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蘇揚旭
                                    法  官  林琮欽
                                    法  官  施建榮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
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
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
上級法院」。
                                    書記官  黃姿涵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0  日
附錄法條: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2項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75 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2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101條第1項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 91 條至第 93 條、第 95 條至第 96 條之1 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各該條之罰金。

【附表】
編號
歌曲名稱
演唱者
備註
1
董祐同
臺語
2
周志豐
臺語
3
反背
家鳳
臺語
4
心凝
林育茲
臺語
5
打拼
曾朝松
臺語
6
孝心
陳鳳嬌
臺語
7
希望
嚴玲
臺語
8
決心
王志忠
臺語
9
夜嘆
林妤潔
臺語
10
委屈
吳紹輝
臺語
11
知己
亞旺
臺語
12
保護
許建忠
臺語
13
勇氣
李俊龍
臺語
14
後悔
王秀盈
臺語
15
思念
莊薪樺
臺語
16
思戀
謝振益
臺語
17
故意
曹素香
臺語
18
春色
李春色
臺語
19
春風
葉素美
臺語
20
相思
李宜蓁
臺語
21
相片
陳美伶
臺語
22
秋風
潘曉娟
臺語
23
約束
游美玉
臺語
24
追求
楊錦煌
臺語
25
恩師
小綿羊
臺語
26
真情
劉炳貴&彭桂子
臺語
27
秤心
葉月英
臺語
28
做人
莊士工
臺語
29
做戲
陳弘冢
臺語
30
問天
王豪
臺語
31
情網
心宜
臺語
32
情鎖
張瑞達
臺語
33
情關
陳正勝
臺語
34
嗟心
侯梅茶
臺語
35
報答
潘宥娸
臺語
36
無心
黃于芳
臺語
37
等我
永溢
臺語
38
絕情
黃麗花
臺語
39
感恩
黃于芳
臺語
40
痴情
李湘君
臺語
41
福報
嚴玲
臺語
42
福氣
葉素美
臺語
43
鼓勵
文麗
臺語
44
認份
王霖河
臺語
45
騙局
姍姍
臺語
46
明月心
黃明月
臺語
47
杯中情
沈騰峰
臺語
48
枉費啦
培琳
臺語
49
空思夢
柯素蘭
臺語
50
苦情花
黃秀美
臺語
51
雨中情
陳富
臺語
52
青春夢
畇澐
臺語
53
思戀夢
高美玲
臺語
54
昭君怨
阿富
臺語
55
看破啦
何曉雅
臺語
56
紅玫瑰
彭鈺婷
臺語
57
海底針
楊明錕
臺語
58
純情夢
陳玉雯
臺語
59
純情花
簡媛儀
臺語
60
做好人
鍾玉鳳
臺語
61
做自己
廖惠瑩
臺語
62
問自己
盧力
臺語
63
彩虹橋
陳美伶
臺語
64
情深深
周運發&許玉春
臺語
65
情難守
林志昌&林淑貞
臺語
66
斬情絲
一枝花
臺語
67
爽歸暝
雅玲
臺語
68
牽K奈
文麗
臺語
69
等無你
陳美伶
臺語
70
變心
莊薪樺
臺語
71
一世情
林宗正
臺語
72
一場夢
亞旺&亞媚
臺語
73
一段情
高榮裕
臺語
74
一路發
吳永發
臺語
75
人上人
楊淑慎
臺語
76
三更淚
曾玉英
臺語
77
女人心
連淑姈
臺語
78
女人情
高稼月
臺語
79
女人花
璽美育
臺語
80
不得已
沈美玉
臺語
81
不該愛
鄭筑伊
臺語
82
心無奈
林湘楹
臺語
83
心茫茫
林儷蓉
臺語
84
心連心
雅淇
臺語
85
水中影
張安勝
臺語
86
父母恩
梁福成
臺語
87
好男兒
柳川
臺語
88
何必苦
趙柳芝
臺語
89
免怨嘆
賴金鳳
臺語
90
妝水水
林妤蓁
臺語
91
我會紅
林妤蓁
臺語
92
我甘願
侯貴美
臺語
93
男人情
吳海性
臺語
94
夜沉沉
古玉珠
臺語
95
女人戀夢
戴玉蘭
臺語
96
女人的夢
懿嫻
臺語
97
今生今世
吳海性&連淑姈
臺語
98
心中有愛
張津湘
臺語
99
心愛的人
黃明源
臺語
100
日思夜夢
陳念陸
臺語
101
月夜思情
李少鈺
臺語
102
世外桃源
許雅捷
臺語
103
台西囝仔
亞旺
臺語
104
失戀的酒
洪彬朝
臺語
105
失落的情
李明原
臺語
106
甘願孤單
郭ㄚ雙
臺語
107
甲妳補償
曾朝松
臺語
108
再度紅塵
薛添富
臺語
109
有妳有我
蔡英和
臺語
110
有恁尚好
王淑如
臺語
111
至深的愛
楊順吉&陳憶茹
臺語
112
至深的愛
曾明煌
臺語
113
你敢知影
王儀珠
臺語
114
男人一生
簡金榮
臺語
115
男人的夢
彭錦海
臺語
116
男人的天
張傳旺
臺語
117
男兒心聲
紀金豐
臺語
118
男兒情意
王明鈞
臺語
119
男兒本性
黃玉雄
臺語
120
男兒痴心
王和平
臺語
121
男兒癡情
陳友添
臺語
122
傷心花
潘玉夏
臺語
123
夢中情
張鳳鸞
臺語
124
想袂到
張傳
臺語
125
愛著妳
洪金河
臺語
126
感謝妳
李和興
臺語
127
感謝您
柳佳妤
臺語
128
歌星淚
廖玲玲
臺語
129
痴心夢
美治
臺語
130
痴情人
君子
臺語
131
痴情夢
林玉蕊
臺語
132
隨在妳
林春地
臺語
133
嘸敢愛
陳竤凱
臺語
134
嘸敢望
林玉惜
臺語
135
駛目尾
江苡靖
臺語
136
鴛鴦被
王金英
臺語
137
鴛鴦譜
楊棟樑
臺語
138
聲聲淚
陳美伶
臺語
139
歡喜心
阿本嫂
臺語
140
一切為妳
蘇建安
臺語
141
一見鍾情
林晶晶
臺語
142
女人一生
許秋香
臺語
143
男兒的歌
郭金安
臺語
144
男兒真情
葉俊甫
臺語
145
男兒真愛
邱賜蹇
臺語
146
男兒純情
陳新村
臺語
147
花言巧語
林靖恩
臺語
148
花開富貴
陳雲唐&李秀玉
臺語
149
走甲若飛
林在福
臺語
150
使人感動
林玲貞
臺語
151
妳有講過
蔡英和
臺語
152
尚水的夢
王秀玉
臺語
153
尚水的心
彭欒棠
臺語
154
尚深的痛
朱永良
臺語
155
幸福人生
陳正勝
臺語
156
幸福的人
嚴伶
臺語
157
幸福的人
李秀碧
臺語
158
幸福美滿
邱秀嬌
臺語
159
幸福車站
尤君
臺語
160
明日天涯
周宸璽
臺語
161
苦盡甘來
陳秋滿
臺語
162
青春恰恰
廖倍馨
臺語
163
前世註定
吳海性&連淑姈
臺語
164
咱的世界
沈振益&章玉琴
臺語
165
客家姑娘
鍾玉鳳
臺語
166
春風得意
黃貴香
臺語
167
春風戀情
彭賢能&徐日清
臺語
168
是你無情
劉玉嬌
臺語
169
為妳心痛
林俊琛
臺語
170
甭擱舉枷
許鄭龍
臺語
171
紅塵戀夢
官明明
臺語
172
紅透台灣
蔡英和
臺語
173
美滿的家
王霖河
臺語
174
美滿良緣
吳永發&林玲華
臺語
175
袂凍放棄
曾朝松
臺語
176
迷戀的情
祥祥
臺語
177
真心做夥
葉仁富&黃淑琴
臺語
178
真情恰恰
嚴伶
臺語
179
假假真真
楊彩鳳
臺語
180
唯一的愛
李明原&莊薪樺
臺語
181
彩色人生
高麗華
臺語
182
情投意合
張峰子
臺語
183
情深似海
葉明泰&盧宥晴
臺語
184
情深難捨
淂基&相筵
臺語
185
情路過客
廖玲玲
臺語
186
望妳知影
謝鴻基
臺語
187
深情鴛鴦
林慶源&楊淑慎
臺語
188
深深體會
吳秀女
臺語
189
牽妳的手
洪金河
臺語
190
現代女性
王又萱
臺語
191
進退兩難
廖玲玲
臺語
192
善有善報
王光滿
臺語
193
最痛的愛
陳梨水
臺語
194
港口悲歌
楊義東
臺語
195
無情的人
李明雪
臺語
196
無所不至
林慶源&楊淑慎
臺語
197
傷心戀歌
朱宏敏
臺語
198
愛到心痛
林珈漳
臺語
199
愛到盡磅
雷英
臺語
200
愛到超過
曾苗淳
臺語
201
愛是寶貝
林偏靜
臺語
202
愛的世界
陳韻竹
臺語
203
愛的堅持
林錦
臺語
204
愛的崁站
侯方貽
臺語
205
愛的心聲
陳韻竹
臺語
206
愛的旅途
劉瓊花
臺語
207
愛的歌聲
陳韻竹
臺語
208
愛的祝福
李秀蘭
臺語
209
愛的腳步
王寶貴
臺語
210
愛的表示
洪金河
臺語
211
愛的誓言
龔至瑜&康妮
臺語
212
愛的陷阱
楊旻宣
臺語
213
愛的鼓勵
廖慧穎
臺語
214
歌唱人生
蘇軾&畇澐
臺語
215
痴心戀歌
張麗華
臺語
216
痴情戀夢
姍姍
臺語
217
滿面春風
林偏靜
臺語
218
漁港之戀
洪彬朝
臺語
219
請你保重
曉涵
臺語
220
請你坦白
崔慧萍
臺語
221
請你離開
芯美
臺語
222
糖甘蜜甜
陳逢源&唐美滿
臺語
223
霧夜相逢
廖藝&余錦玟
臺語
224
人生的光彩
王光滿
臺語
225
三棧溪之戀
林在福
臺語
226
三角湧之戀
森森
臺語
227
女人的光彩
彭秀珠
臺語
228
女人的勇氣
葉素美
臺語
229
女人的堅持
黃素華
臺語
230
女人的心聲
亞姑
臺語
231
女人的戀夢
黃鳳雀
臺語
232
女人的沙K
張麗華
臺語
233
女人的選擇
林惜
臺語
234
女人的願望
翠娥
臺語
235
今生只愛妳
廖誌誠
臺語
236
今生妳甲我
余祥榮&黃馨慧
臺語
237
今生的驕傲
阿富
臺語
238
太平山之戀
阿本嫂
臺語
239
心中的花蕊
李秀玉
臺語
240
心痛的戀夢
許慧玲
臺語
241
心痛的戀歌
許秀鳳
臺語
242
心碎的戀夢
姍姍
臺語
243
心肝已經寒
陳塏文
臺語
244
心肝為妳冷
沈明崑
臺語
245
心肝跟人走
王品真
臺語
246
心花放乎開
許麗花
臺語
247
他鄉的男兒
信將
臺語
248
他里霧之戀
李春色
臺語
249
出頭的日子
葉秋菊
臺語
250
只愛妳一人
謝明男
臺語
251
可愛女神龍
李怡薏
臺語
252
失落的戀夢
沈黎貞
臺語
253
永遠伴相隨
陳美珠
臺語
254
永遠的初戀
楊錦皇&高秀眉
臺語
255
永遠黏相偎
高榮裕
臺語
256
甘願為你紅
侯方貽
臺語
257
甘願為妳痛
高遠儀
臺語
258
生命的光彩
林榮宏
臺語
259
生命的花蕊
張麗華
臺語
260
用生命的愛
李湘君
臺語
261
甲妳惜命命
葉俊甫
臺語
262
好心加減做
童琴
臺語
263
成功的女人
林芸伊
臺語
264
成功的男兒
陳信義
臺語
265
成功靠自己
光滿
臺語
266
有妳尚價值
楊能協
臺語
267
有緣來相會
安秝
臺語
268
行出一片天
憶晴
臺語
269
伴你到永遠
姜有妹
臺語
270
伴你日連暝
歐能
臺語
271
伴妳一世人
吳萬糖
臺語
272
伴妳共天涯
許舉麟
臺語
273
何必心頭凝
張寶玉
臺語
274
何必擱再痛
李秋菊
臺語
275
初戀彼段情
李千羿
臺語
276
快樂人生
亞旺&亞姑
臺語
277
快樂女神龍
林素雲
臺語
278
快樂過日子
王秋菊
臺語
279
我是一粒星
何錦雀
臺語
280
我會出頭天
高榮裕
臺語
281
男兒的堅持
曾朝松
臺語
282
男兒的志氣
李永福
臺語
283
男兒的意志
陳文煌
臺語
284
男兒的無奈
林春地
臺語
285
男兒的酒杯
林在福
臺語
286
男兒的骨氣
永溢
臺語
287
男兒純情曲
阿榮
臺語
288
坦白講一聲
賴信宏
臺語
289
尚光彼粒星
林罔市
臺語
290
尚水的人生
楊志文
臺語
291
尚水的感覺
賴景遠&許鳳玉
臺語
292
幸福一片天
林玉蕊
臺語
293
幸福伴一生
郭淑慧
臺語
294
幸福伴相隨
李和興&劉瓊花
臺語
295
幸福找無名
何泳毅
臺語
296
幸福的代價
惠文
臺語
297
幸福的地圖
陳文綺
臺語
298
幸福的戀夢
顏月娥
臺語
299
幸福的戀歌
余祥榮&黃馨慧
臺語
300
幸福的旅途
如青
臺語
301
幸福的日子
洪秀緞
臺語
302
幸福的暗暝
佳米
臺語
303
幸福的歌聲
郭玉秀
臺語
304
幸福的滋味
靜芬
臺語
305
幸福的約定
李緞
臺語
306
幸福的美夢
王淑靜
臺語
307
幸福的舞池
吳彩鳳
臺語
308
幸福的酒杯
曾朝松
臺語
309
苦澀的咖啡
林在福
臺語
310
勇敢的歌聲
王月寶
臺語
311
勇敢的花蕊
郭美雲
臺語
312
勉強無路用
沈梅子
臺語
313
姻緣天注定
徐天泉
臺語
314
思戀的情歌
林淑姮
臺語
315
思戀的機場
林在福
臺語
316
思鄉的戀歌
林勝龍
臺語
317
為何欺騙我
李麗雯
臺語
318
為妳痛心肝
魏淂基
臺語
319
甭擱乎我痛
香香
臺語
320
甭擱欺騙我
柯盛寶
臺語
321
甭擱為難我
林淑姮
臺語
322
相思情難了
洪彬朝
臺語
323
相思放心底
寶寶
臺語
324
相逢的探戈
陳翊穎
臺語
325
美滿的戀情
唐美滿
臺語
326
美麗的南都
陳麗鳳
臺語
327
美麗的花蕊
陳麗鳳
臺語
328
迷戀舞世界
劉登科
臺語
329
流星蝴蝶夢
曾朝松&姍姍
臺語
330
真心的祝福
郭如美
臺語
331
真情伴相隨
鄭輝&劉香香
臺語
332
真情嘸甘放
張景星
臺語
333
真情嘸願放
沈振益
臺語
334
真情換假愛
蕭千華
臺語
335
真情換心痛
懿嫻
臺語
336
真情放水流
柯錦雲
臺語
337
真情無底找
李宥蓁
臺語
338
真情的戀歌
高秀眉
臺語
339
祥銨純情曲
祥銨
臺語
340
笑笑看紅塵
陳梨利
臺語
341
純情的戀夢
蔡素貞
臺語
342
唯一的戀夢
林瑞棟
臺語
343
唱出咱的名
劉春發&黃素華
臺語
344
唱出阮的名
思嘉
臺語
345
堅強的女兒
王淑如
臺語
346
堅強的女性
陳妏甄
臺語
347
堅強的玫瑰
王金英
臺語
348
堅持的男人
謝兆華
臺語
349
情字怎樣寫
張淑茹
臺語
350
情路怎樣行
尤君
臺語
351
情路隨人行
劉綺芸
臺語
352
情路隨人走
何泳毅
臺語
353
敢是相欠債
曾朝松&姍姍
臺語
354
敢是著愛放
邱文智
臺語
355
欲哭無目屎
陳美伶
臺語
356
深情北海岸
明哥&文麗
臺語
357
深情的戀歌
張景星
臺語
358
異鄉的男兒
張傳
臺語
359
創造我的天
曾寶玉
臺語
360
就是要愛妳
黃釧賓
臺語
361
最幸福的人
林雪美
臺語
362
最後的戀歌
李慶榮
臺語
363
港都思戀夢
南峰
臺語
364
無人代替妳
吳倉榮
臺語
365
無奈的惜別
魏永豐
臺語
366
無奈的戀情
廖素芬
臺語
367
無妳我嘸肯
洪金河
臺語
368
無字的批信
林華清
臺語
369
無情的戀歌
陳麗雀
臺語
370
等你十八冬
黃秀美
臺語
371
絕對一百分
林在福
臺語
372
絕情的批信
王霖河
臺語
373
街頭的戀歌
陳念陸
臺語
374
傷心女人花
黃素華
臺語
375
傷心的戀情
陳阿綉
臺語
376
傷心的戀歌
黃冬慶
臺語
377
傷心的月台
詹宜珍
臺語
378
傷心的沙K
詹欽憲
臺語
379
夢中的情歌
湘筵
臺語
380
夢中的戀歌
王錦珠
臺語
381
夢醒一場空
林美惠
臺語
382
想妳到三更
陳念陸
臺語
383
想起彼一暝
淑媚
臺語
384
愈愛心愈痛
梁月梅
臺語
385
愈飲愈怨嘆
蘇玉珍
臺語
386
愛你到永遠
蕭春芳&陳麗雀
臺語
387
愛你每一天
黃意婷
臺語
388
愛你無後悔
章子涵
臺語
389
愛妳不應該
柯忠山
臺語
390
愛妳千萬年
吳永發
臺語
391
愛妳愛袂停
黃冬慶
臺語
392
愛妳才離開
黃媽福
臺語
393
愛妳袂後悔
顏塗樟
臺語
394
愛妳袂變卦
蕭春芳
臺語
395
愛妳這呢痛
戴和松
臺語
396
愛情沙西米
阿明
臺語
397
愛情青紅燈
玉秀
臺語
398
愛甲這呢痛
施秀蓁
臺語
399
愛甲這呢癱
陳念陸
臺語
400
愛的恰恰恰
趙柳芝
臺語
401
感情隨風飄
林汶諭
臺語
402
歌友俱樂部
永溢&張芮馨
臺語
403
當做無愛過
陳金琪
臺語
404
痴心換孤單
美美
臺語
405
痴心換目屎
楊佩玲
臺語
406
痴心無路用
陳雅莉
臺語
407
痴情多怨嘆
陳美伶
臺語
408
痴情夜港邊
黃月寶
臺語
409
痴情換心痛
余惠堅
臺語
410
痴情的代價
陳秀鳳
臺語
411
痴情的戀夢
蔡秀理
臺語
412
滿滿的祝福
林玉蕊
臺語
413
漂泊好男兒
洪米正
臺語
414
褪色的戀情
王欽德
臺語
415
嘸通愛著我
邱金池
臺語
416
嘸願擱再望
翠娥
臺語
417
嘸願擱再痛
林湘楹
臺語
418
嘸願擱留戀
何曉雅
臺語
419
嘸願擱糊塗
連淑姈
臺語
420
嘸願擱舉枷
葉鳳鶯
臺語
421
熱情的戀歌
邱秀鄰
臺語
422
熱情的歌聲
吳秀女
臺語
423
熱情的男兒
曾朝松
臺語
424
奮鬥的男兒
陳雲唐
臺語
425
鴛鴦蝴蝶夢
月英
臺語
426
燦爛的生命
李秋菊
臺語
427
總會出頭天
李寶鳳
臺語
428
雞公娶雞子
陳永見&畇澐
臺語
429
離鄉的男兒
張文祥
臺語
430
癡情女人心
鄭如珍
臺語
431
癡情的戀歌
何元平
臺語
432
癡情的歌聲
李明原
臺語
433
歡喜來做夥
林雲&家鳳
臺語
434
歡喜來相逢
沈騰峰&吳彩鳳
臺語
435
歡喜咱相逢
陳鈺嫻
臺語
436
歡喜唱歸暝
魏素貞
臺語
437
歡喜醉落去
陳德一&陳麗卉
臺語
438
千不該萬不該
楊偵鈺
臺語
439
千里緣萬里情
陳瓊雲
臺語
440
出外人的心聲
林在福
臺語
441
更深的布魯斯
賴政宏
臺語
442
故鄉的濁水溪
許家綺
臺語
443
故鄉的阿娜答
阮棠
臺語
444
愛妳愛到心痛
麗榮
臺語
445
愛愈深心愈凝
盧秀鑾
臺語
446
摸蜊仔兼洗褲
林基銘
臺語
447
成功就是咱名字
文夏
臺語
448
你是我尚深的痛
吳宛蓁
臺語
449
我是你的好朋友
許清和
臺語
450
幸福快樂一世人
林明堂&美美
臺語
451
幸福著是咱的名
霈溱
臺語
452
真愛伴你一世情
蔡清文&沈雀美
臺語
453
堅強就是阮名字
劉貴珠
臺語
454
犀牛望月允無望
王秀真
臺語
455
妳若歡喜我就快樂
阿民
臺語
456
妳的快樂是我的安慰
謝振裕
臺語
457
迎春
林智惠
國語
458
小傻瓜
五晶
國語
459
清平調
五晶
國語
460
慢慢來
嫚嫚
國語
461
不再難過
林智惠
國語
462
天荒地老
賴政宏&采蓁
國語
463
別想太多
娃娃
國語
464
我心已碎
周碧蔘
國語
465
望眼欲穿
五晶
國語
466
愛的旅途
胡琬
國語
467
千里共嬋娟
彭賢能&徐月清
國語
468
永遠會記得
阿富
國語
469
求你讓我走
呂碧華
國語
470
幸福的感覺
王玲華
國語
471
紅塵情難了
五晶
國語
472
美麗的情緣
張玉英
國語
473
月光光心慌慌
林智惠
國語
474
只羨鴛鴦不羨仙
五晶
國語
475
幸福就在你心田
莊湘慈
國語
476
暗戀
羅大祥
客家
477
愛妳轉來
羅大祥
客家
478
心愛像流星
羅大祥
客家
479
鴛鴦攪溫泉
羅大祥
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