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26號
原 告 上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瑜珊
訴訟代理人 陳以蓓律師
複 代理人 詹閎任律師
被 告 陳奕誌
(現於法務部○○○○○○○○○執行 中)
王景生
曾怡薇
葉博凱
陳嘉民
訴訟代理人 陳柏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7月21日上午10時,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惠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沂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