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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771號
原 告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訴訟代理人 黎逸青
被 告 陳阿銀
訴訟代理人 陳聲凱
被 告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釧溥
訴訟代理人 葉建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不動產信託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慧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8 日
書記官 劉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