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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771號
原      告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訴訟代理人  黎逸青  
被      告  陳阿銀  
訴訟代理人  陳聲凱  
被      告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釧溥  
訴訟代理人  葉建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不動產信託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慧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8  日
              書記官 劉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