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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849號
原 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訴訟代理人 謝章群
被 告 黃國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怡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游舜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