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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849號
原      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訴訟代理人  謝章群 
被      告  黃國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怡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游舜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