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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3808號
原 告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藤田桂子
訴訟代理人 沈里麟
被 告 徐敏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準備程序終結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婉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 日
書記官 楊佩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