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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92號
聲  請  人  蘇聖涵 
代  理  人  鄭鳳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4月1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山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遺失山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761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並已於112年10月20日公告於本院網站。現因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 項規定,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761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 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王婉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
                                書記官  許宸和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9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山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7103
1
1000
所有人:蘇建樑
002
山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7104
1
1000
所有人:蘇建樑
003
山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18
1
200
所有人:蘇建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