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15年度板補字第2586號
原 告 廣色域印刷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杜建緯
訴訟代理人 倪素心
上列原告與被告禾云創意整合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2萬92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3,19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張智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魏賜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