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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港訴字第1號
原      告  展昇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明源  
訴訟代理人  李文潔律師
複  代理人  林怡婷律師
被      告  賴明鍾  

訴訟代理人  侯珮琪律師
複  代理人  林修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承攬報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4  日
         北港簡易庭   法 官 尤光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4  日
                 書記官 伍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