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大小
120%
100%
80%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港訴字第1號
原 告 展昇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明源
訴訟代理人 李文潔律師
複 代理人 林怡婷律師
被 告 賴明鍾
訴訟代理人 侯珮琪律師
複 代理人 林修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承攬報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準備程序
終結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4 日
北港簡易庭 法 官 尤光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4 日
書記官 伍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