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護字第97號
聲 請 人 屏東縣政府
法定代理人 周春米
受安 置 人 A (詳如身分資料對照表)
B (詳如身分資料對照表)
共 同
法定代理人 C (詳如身分資料對照表)
D (詳如身分資料對照表)
上列聲請人聲請延長安置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兒童A 、B 准予延長安置參個月,至民國115 年8 月10日止。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必要時得進行緊急安置:一、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二、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三、兒童及少年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四、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前二項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時,得請求檢察官或當地警察機關協助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第一項各款兒童及少年之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應移送當地司法警察機關報請檢察機關處理。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安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辦理家庭寄養,或交付適當之親屬、第三人、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定有明文。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緊急安置時,應即通報當地地方法院及警察機關,並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但其無父母、監護人或通知顯有困難時,得不通知之。緊急安置不得超過72小時,非72小時以上之安置不足以保護兒童及少年者,得聲請法院裁定繼續安置。繼續安置以3 個月為限;必要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延長之,每次得聲請延長3 個月,亦為同法第57條第1 、2 項所明定。
二、本件聲請意旨:兒童A 、B 為兄妹,兒童A 於民國000 年0 月0 日自行撥打110 ,表示兒童B 遭同租屋處所的租客摸○○,警方到場後僅見A 、B 獨自在家,因無法聯繫上A 、B 之父親C ,故由警方將A 、B 帶回派出所,並依職權通報社工到場。經警方詢問租客,租客否認碰觸B 身體,僅表示有訓誡B 並制止其玩水。因B 年僅0 歲,社工評估C 對於A 、B 有疏忽、獨留問題,聲請人於000 年0 月0 日緊急安置A 、B ,迭經本院裁定准以繼續(延長)安置,並經本院以115 年度護字第00號裁定准予延長安置至115 年5 月10日。A 、B 之父母C 、D 均有前科紀錄,曾入監服刑,C 、D 間經常因情緒失控致暴力衝突事件屢次發生,有多次家暴通報紀錄,D 因工作因素長期居於外縣市,僅偶爾返家探視,C 長期未穩定就業,獨自照顧A 、B 。A 領有○○○○○○證明,且疑似有○○○及○○○不足問題,影響其課業學習及人際互動,B 個性活潑好動。整體評估C 、D 教養態度及能力不足,A 、B 就學出席不穩、學習狀況不佳,C 、D 管教方式多以打罵為主,有多次相關通報紀錄。另C 亦有多次騎車外出而獨留A 、B 在家之情形。延長安置期間,D 仍呈現失聯狀態,現由警政單位持續協尋中,C 於114 年00月0 日出獄後至今居無定所,生活狀況不穩定,呈遊民狀態,社工多次前往其可能出入地點查訪均未果,評估亦屬失聯,現階段無法提供穩定照顧。A 對於C 出獄後未曾參與親子會面感到失望,並對返家團聚抱持高度期待,致其情緒及行為出現不穩定情形,聲請人已結合學校及相關單位持續提供輔導與支持。綜上,C 、D 呈現失聯狀態,整體評估C 、D 尚未具備提供A 、B 適切照顧之能力,又無其他合適親屬願意提供協助,聲請人為保障A 、B 之安全與權益,爰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聲請准予延長安置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上開主張,業據其提出兒童與少年安置事件法定代理人陳述意見單、兒童與少年安置事件陳述意見單、兒童少年家庭寄養安置評估報告、兒童少年家庭處遇評估報告、本院115 年度護字第00號裁定等資料為證。本院審酌A 、B 之家庭保護功能不足,C 、D 目前均為失聯狀態,且無其他親屬可協助照顧A 、B ,是為確保A 、B 之人身安全,並維護其等身心健全發展,本院認應有延長安置之必要。從而,參諸上揭法條規定,聲請人聲請延長安置,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1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4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李芳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
告費新臺幣1,5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4 日
書記官 姚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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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03 民國000 年0 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籍設○○縣○○鎮○○路0號0樓 (送達代收人及送達處所保密) |
B A10 民國000 年0 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市○○區○○路00巷000號 (送達代收人及送達處所保密) |
C A06 民國00年0 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籍設○○縣○○鎮○○路0號0樓 (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
D A08 民國00年0 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籍設○○市○○區○○路00巷000號 (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