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竹交簡附民字第7號
原 告 吳秉曄
被 告 程中華
龍泰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中華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0年度竹交簡字第98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馮俊郎
法 官 王榮賓
法 官 王子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欣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