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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6時45分許撥打電話予午○○,冒充美佳惠選網路購物公司員工、郵局人員佯稱:因作業疏失致交易程序有問題,需依指示操縱ATM取消交易云云,致午○○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午○○於110年1月25日17時47分許,在雲林縣○○鎮○○路000號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之彰化銀行ATM,匯款新臺幣(下同)29,985元至附表一編號一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7時58分許 ⑵17時59分許 ⑶18時00分許 ⑷18時01分許 ⑸18時02分許 ⑹18時03分許 | |
⑴20005元 ⑵20005元 ⑶20005元 ⑷20005元 ⑸20005元 ⑹20005元 | | 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北辰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郵政儲金金融卡照片各1份、與詐欺集團成員LINE對話紀錄截圖數張、彰化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1紙(偵卷㈠第45頁、第50頁至第53頁、第55頁、第58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7時12分許撥打電話予卯○○,冒充LULU'S網路賣場員工、台新銀行人員佯稱:因作業疏失致設定多筆分期付款,需依指示操縱ATM取消交易云云,致卯○○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卯○○於110年1月25日17時48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49,985元至附表一編號一之帳戶。 | | | |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手機網路銀行交易明細翻拍照片各1份(偵卷㈠第59頁、第65頁至第68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7時21分許撥打電話予戊○○,冒充MINI QUEEN網路賣場客服人員、台新銀行人員佯稱:因作業疏失致設定多筆分期付款,需依指示操縱ATM解除云云,致戊○○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戊○○於110年1月25日17時49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10,112元至附表一編號一之帳戶。 | | | |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宋屋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份(偵卷㈠第69頁、第74頁至第76頁)。 |
| | | | 戊○○於110年1月25日18時08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12,985元至附表一編號一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8時21分許 ⑵18時56分許 ⑶18時57分許 | | | |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7時13分許撥打電話予癸○○,冒充天藍小鋪網路賣場員工、玉山銀行人員佯稱:因作業疏失致訂單重複訂購,需依指示取消云云,致癸○○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癸○○於110年1月25日17時57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73,981元至附表一編號二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8時10分許 ⑵18時11分許 ⑶18時12分許 ⑷18時13分許 ⑸18時13分許 ⑹19時08分許 ⑺19時09分許 | |
⑴20005元 ⑵20005元 ⑶20005元 ⑷20005元 ⑸ 9005元 ⑹20005元 ⑺10005元 |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份、網路銀行存款交易明細查詢截圖2張、手機通話紀錄畫面截圖4張(偵卷㈠第94頁、第101頁、第102頁至第103頁、第106頁至第109頁)。 |
| | | | 癸○○於110年1月25日18時11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15,234元至附表一編號二之帳戶。 | | | | |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8時許撥打電話予辰○○,冒充網路賣場人員、郵局人員佯稱:因電腦輸入錯誤,變成高級會員,需依指示取消云云,致辰○○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辰○○於110年1月25日18時29分許,在宜蘭縣○○鎮○○路0段000號統一超商宣宏門市ATM,存款29,985元至附表一編號二之帳戶。 | | | |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與詐欺集團成員LINE對話紀錄截圖、中國信託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中華郵政存簿儲金簿封面暨內頁影本各1份(偵卷㈠第110頁、第114頁至第116頁、第119頁至第122頁、第128頁至第129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20時28分許撥打電話予己○○,冒充郵局人員佯稱: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需依指示取消扣款云云,致己○○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己○○於110年1月25日20時57分許,在臺南市○○區○○路00號之永康郵局ATM,轉帳29,985元至附表一編號二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21時05分許 ⑵21時06分許 | | |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郵政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手機通話紀錄畫面截圖各1份(偵卷㈠第130頁、第135頁、第137頁至第138頁、第140頁至第142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9時許撥打電話予甲○○,冒充網路購物賣家、郵局人員佯稱:可升級會員,但需用手機郵局APP轉帳確認身分云云,致甲○○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甲○○於110年1月25日20時16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29,989元至附表一編號三之帳戶(起訴書誤載於統一超商匯款,應予更正)。 | 110年1月25日 ⑴20時38分許 ⑵20時39分許 | | |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中正橋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郵局帳戶交易/彙總登摺明細、手機通話紀錄畫面截圖各1份(偵卷㈠第143頁、第149頁至第152頁、第154頁至第155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8時08分許撥打電話予未○○,冒充台灣宿配網之網路訂房業者、玉山銀行人員佯稱:因民宿系統升級導致重複下單,需依指示取消云云,致未○○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未○○於110年1月25日18時29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32,123元至附表一編號四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8時35分許 ⑵18時36分許 ⑶18時37分許 ⑷18時38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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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20005元 ⑵20005元 ⑶20005元 ⑷ 9005元 |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網路銀行存款交易明細截圖各1份(偵卷㈠第156頁、第162頁、第166頁、第168頁、第172頁至第174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7時許撥打電話予庚○○,冒充台灣宿配網之網路訂房業者、玉山銀行人員佯稱:因預訂民宿金額轉帳有誤,導致重複刷卡,需依指示取消云云,致庚○○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庚○○於110年1月25日18時30分許,在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之致理大學門口ATM,轉帳29,989元至附表一編號四之帳戶。
| | | |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昌平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各1份(偵卷㈠第175頁、第179頁至第180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7時30分許撥打電話予寅○○,冒充民宿業者、玉山銀行人員佯稱:因錯誤導致有多筆訂單,需依指示解除云云,致寅○○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寅○○於110年1月25日18時35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6,998元至附表一編號四之帳戶。 | | | | | 手機通話紀錄畫面截圖4張、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165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通報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份(偵卷㈠第185頁至第191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8時20分許撥打電話予翁啟銓,冒充中國信託銀行客服人員佯稱:因網路訂購民宿設定錯誤導致訂單重複,需依指示解除設定云云,致翁啟銓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翁啟銓於110年1月25日18時39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49,987元至附表一編號四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8時42分許 ⑵18時42分許 ⑶18時43分許 ⑷18時53分許 ⑸18時54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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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20005元 ⑵20005元 ⑶10005元 ⑷20005元 ⑸10005元
| |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南苗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各1份(偵卷㈠第192頁、第196頁、第199頁、偵卷㈡第2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6時許撥打電話予丑○○,冒充民宿業者、銀行人員佯稱:因誤將房號訂成團體房,需依指示刷退云云,致丑○○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丑○○於110年1月25日18時47分許,在桃園市○○區○○路0號之統一超商關濤門市存款(起訴書誤載為網路轉帳,應予更正)29,985元至附表一編號四之帳戶。 | | | |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草漯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各1份、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2份、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2份、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手機通話紀錄畫面截圖各1份(偵卷㈡第3頁、第9頁、第14頁至第15頁、第19頁至第20頁、第24頁至第26頁)。 |
| | | | 丑○○於110年1月25日18時29分許,在桃園市○○區○○路0號之統一超商關濤門市存款(起訴書誤載為網路轉帳,應予更正)29,985元至附表一編號九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9時57分許 ⑵19時58分許 ⑶20時29分許 ⑷20時30分許 ⑸20時31分許 ⑹20時31分許 ⑺20時32分許 | |
⑴20005元 ⑵ 9005元 ⑶20005元 ⑷20005元 ⑸20005元 ⑹20005元 ⑺11005元 | |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9時34分許撥打電話予丁○○,冒充民宿業者、台新銀行人員佯稱:因系統有誤致多訂住房天數,將自動從信用卡扣款,需依指示方能解除云云,致丁○○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丁○○於110年1月25日20時18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49,987元至附表一編號九之帳戶。 | | | |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三民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165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份、手機網路銀行APP、通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5張(偵卷㈡第95頁、第101頁至第106頁)。 |
| | | | 丁○○於110年1月25日20時21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5,123元至附表一編號九之帳戶。 | | | | | |
| | | | 丁○○於110年1月25日20時28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7,123元至附表一編號九之帳戶。 | | | | |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9時11分許撥打電話予辛○○,冒充台灣配宿網客服人員、台北富邦銀行人員佯稱:因系統錯誤顯示有訂購,取消過程中帳戶發生異常,導致帳戶被金管會監控,需依指示方能證明帳戶是本人使用云云,致辛○○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辛○○於110年1月25日20時20分許,在彰化縣○○鎮○○路0段000號之溪湖郵局ATM,轉帳27,898元至附表一編號九之帳戶。 | | | | |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溪湖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郵政存簿儲金簿封面影本、手機通話紀錄畫面截圖、郵局帳戶交易/彙總登摺明細各1份(偵卷㈡第107頁、第115頁、第121頁、第124頁、第138頁至第139頁、第142頁至第144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8時02分許撥打電話予丙○○,冒充六月初一蛋捲網路商店會計人員、國泰世華銀行人員佯稱:因系統遭駭客入侵,致會員資料被竄改為高級會員,將每月扣款,需依指示取消云云,致丙○○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丙○○於110年1月25日18時29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62,123元至附表一編號五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8時46分許 ⑵18時47分許 ⑶18時48分許 | | |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各1份、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2份、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2份、165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份(偵卷㈡第27頁、第33頁、第35頁、第37頁至第39頁、第41頁至第4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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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丙○○於110年1月25日19時11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99,986元至附表一編號八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9時43分許 ⑵19時43分許 ⑶19時44分許 ⑷19時45分許 ⑸19時45分許 ⑹19時46分許 ⑺19時46分許 | |
⑴20005元 ⑵20005元 ⑶20005元 ⑷20005元 ⑸20005元 ⑹20005元 ⑺ 9005元 | | |
| | | | 丙○○於110年1月25日19時12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13,013元至附表一編號八之帳戶。 | | | | | |
| | | | 丙○○於110年1月25日19時20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16,985元至附表一編號八之帳戶。 | | | | |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8時53分許撥打電話予巳○○,冒充翔仔居家業者、臺灣銀行銀行人員佯稱:因系統遭駭客入侵,致會員資料被竄改為高級會員,將每月扣款,需依指示取消云云,致巳○○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巳○○於110年1月25日20時35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29,986元至附表一編號五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20時40分許 ⑵20時40分許 | | |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受理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網路銀行交易明細截圖、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份(偵卷㈡第44頁、第49頁至第53頁)。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18時27分許撥打電話予申○○,冒充東森購物客服人員、中國信託銀行人員佯稱:因個資外流致被盜刷,需依指示解除扣款云云,致申○○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申○○於110年1月25日19時12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150,123元至附表一編號六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9時20分許 ⑵19時20分許 ⑶19時21分許 ⑷19時22分許 ⑸19時23分許 | |
⑴20005元 ⑵20005元 ⑶20005元 ⑷20005元 ⑸20005元 |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龍岡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網路銀行交易明細截圖、165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份(偵卷㈡第54頁、第59頁至第60頁、第62頁、第66頁、第69頁至第70頁)。 |
| | | | | 110年1月25日 ⑴19時24分許 ⑵19時25分許 ⑶19時26分許 | | | |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4日21時許撥打電話予乙○○,冒充東森購物客服人員、匯豐銀行人員佯稱:因客服操作錯誤而誤刷款項,需依指示取消云云,致乙○○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乙○○於110年1月25日19時19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49,991元至附表一編號七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19時33分許 ⑵19時33分許 ⑶19時34分許 ⑷19時35分許 | |
⑴30000元 ⑵30000元 ⑶30000元 ⑷10000元
|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茄萣分駐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金融機構協助受詐騙民眾通知疑似警示帳戶通報單各1份、手機通話紀錄畫面截圖、網路銀行存款帳戶查詢畫面數張(偵卷㈡第71頁、第81頁第85頁、第90頁、第94頁)。 |
| | | | 乙○○於110年1月25日19時20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49,992元至附表一編號七之帳戶。 | | | | | |
| |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月25日20時9分許撥打電話予壬○○,冒充486團購網人員、國泰世華銀行人員佯稱:因操作系統有誤,需依指示云云,致壬○○誤信為真,而為右列之操作。 | | 壬○○於110年1月25日20時48分許,以網路銀行匯款129,985元至附表一編號十之帳戶。 | 110年1月25日 ⑴20時53分許 ⑵20時54分許 ⑶20時55分許 ⑷20時55分許 ⑸20時56分許 ⑹20時56分許 ⑺20時57分許 | |
⑴20005元 ⑵20005元 ⑶20005元 ⑷20005元 ⑸20005元 ⑹20005元 ⑺ 9005元 |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165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通報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份、手機網路銀行APP及通話紀錄畫面截圖共4張(偵卷㈡第145頁、第148頁至第15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