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緝字第19號
原 告 戰國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尚能
被 告 游騰漢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訴緝字第22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陳明偉
法 官 吳佩真
法 官 邰婉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致芬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