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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士簡字第924號
原      告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松延洋介
訴訟代理人  方國瑋  
            陳羿霖  
被      告  楊和霖  
訴訟代理人  盧呂良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17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壹萬玖仟參佰伍拾柒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壹佰伍拾元,其中新臺幣壹仟柒佰貳拾肆元由被告負擔,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於民國112年6月13日7時33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A車),行經臺北市○○區○○街00號處時,因涉有未依道路規定指示方向行駛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致撞擊原告所承保訴外人偉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偉霆公司)所有、由訴外人陳巧育駕駛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B車),造成B車受有損害。經送廠維修後,計支出修復費用共新臺幣(下同)14萬8,865 元(其中工資費用:9萬8,202元及零件費用:5萬0,663元)。原告已全部依保險契約賠付予偉霆公司,依保險法第53條規定,原告自得代位求償。因此,依保險代位及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4萬8,865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則到庭陳稱:就本件交通事故其有應負全部過失責任無意見,但其經濟上沒有能力支付等語。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與所述相符之證據資料為證。被告對於就本件交通事故,應負全部過失責任乙節復不爭執,應堪信原告主張之事實為真實。至於被告目前縱因一時經濟狀況不佳,無法立即賠償原告,並不影響上開認定,附此敘明。
四、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又依民法第196條規定,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而所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是本件原告因本件交通事故致B車受損,以修理費作為減少價額之依據,請求被告賠償,自為法所許。據原告所提估價單及統一發票,B車修復費用為14萬8,865 元(其中工資費用:9萬8,202元及零件費用:5萬0,663元)。然而以新零件更換舊零件之零件折舊部分非屬必要費用,應予扣除。查B車係於110年7月15日出廠使用(行照上未寫明出廠日,依法推定為該月15日),有行照影本附卷可稽,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規定,自用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應折舊一千分之三百六十九,參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項規定「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平均法或定率遞減法者,以1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1月計」。據此,則至發生本件交通事故之日即112年6月13日為止,B車已實際使用1年11月,故原告就更換零件部分,所得請求被告賠償之範圍,於扣除如附表計算式所示之折舊值後,應以2萬1,155元為限,加上其餘非屬零件之工資費用9萬8,202元,共計11萬9,357元。
五、從而,原告依保險法第53條第1 項規定之代位權及民法侵權
  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11萬9,357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4年4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1 項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為2,150元(第一審裁判費),其中1,724元應由被告負擔,餘由原告負擔。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士林簡易庭法 官 張明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陳詩為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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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時間      金額
第1年折舊值    50,663×0.369=18,695
第1年折舊後價值  50,663-18,695=31,968
第2年折舊值    31,968×0.369×(11/12)=10,813
第2年折舊後價值  31,968-10,813=2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