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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4年度訴字第22號
原 告 王進富
訴訟代理人 李瑞仁 律師
被 告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代 表 人 張峯源
訴訟代理人 尹義雄
吳孟娟
蕭力文
上列當事人間零售市場管理事件,
準備程序終結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 日
法 官 陳怡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 日
書記官 許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