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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201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陳建霖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92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陳建霖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建霖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法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已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
三、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7、11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與附表編號2至6、8至10、12至13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原固不得併合處罰,然本件受刑人就如附表所示各罪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業經其於民國113年6月6日提出刑事請求聲請數罪併罰狀,而於書狀內記載自願放棄得易科罰金之權利等語至聲請人於前開書狀雖有請求就桃園地院111年度壢簡字第1899號案件與本案附表所示之刑一併定刑之意,惟該案件之犯罪日期係111年7月15日,而在附表編號1判決確定日即110年10月5日後所犯,與前開規定不符,無法於本案合併定應執行刑,是聲請人此部分之請求,容有誤會;且檢察官本案聲請定刑範圍亦未包含此部分,附此說明。
四、關於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前案定刑情形
(一)附表編號1、7、11所示之罪刑,前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006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提起抗告後,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12年度抗字第1381號就此部分駁回抗告確定。
(二)附表編號2至3所示之罪刑,前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以110年度金訴字第124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提起上訴後,經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訴字第3631號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三)附表編號4所示之罪刑,前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原訴字第8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
(四)附表編號5至6所示之罪刑,前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0年度金訴字第85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提起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訴字第1014號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五)附表編號8至10所示之罪刑,前經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
(六)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刑,前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訴字第504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
(七)至附表編號2至6、8至10所示之罪刑,前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006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提起抗告後,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12年度抗字第1381號就此部分定刑撤銷,改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嗣本案提起非常上訴後,經最高法院以113年度台非字第37號駁回檢察官就此部分定刑之聲請確定,故此部分並未經法院定應執行刑確定。
(八)是以,本院定應執行刑,除不得逾越法律之外部性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所示各罪之總和;亦應受內部性界限之拘束,即不重於上開(一)至(六)分別所定之執行刑(即附表編號1、7、11;2至3;4;5至6;8至10;12)加計附表編號13所定之執行刑之總和。
五、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審酌受刑人就附表編號2至6、8至10、12至13所示之罪,均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侵害法益、犯罪態樣相似,且犯罪時間相近,責任非難重複程度較高,及其餘各罪之犯罪情節、侵害之法益、法律目的、受刑人違反之嚴重性及行為態樣等情狀,定其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陳怡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吳韻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附表:受刑人陳建霖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1年1月(2罪)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10/03/16
110/03/17
110/03/17
110/03/17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0925號
基隆地檢110年度偵字第5067號
基隆地檢110年度偵字第506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北地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10年度審簡字第1232號
110年度上訴字第3631號
110年度上訴字第3631號
判決日期
110/08/30
111/02/23
111/02/23

確定判 決

法院
臺北地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審簡字第1232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2752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275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10/05
111/06/15
111/06/15
得否易科罰金

備        註
臺北地檢111年度執緝字第683號(編號1、7、11定刑9月)
基隆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199號
基隆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199號
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
110/02/23
110/02/23
110/03/15
110/03/15
110/03/15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竹地檢110年度偵字第9746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3710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371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新竹地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1014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1014號
判決日期
111/04/25
110/07/20
110/07/20

確定判 決

法院
新竹地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1014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101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06/20
111/09/05(聲請書誤載為110/09/05)
111/09/05
得否易科罰金
備        註
新竹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118號
定刑1年4月
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2952號
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贓物
詐欺
詐欺(聲請書誤載為偽造文書)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03/11
110/03/11
110/03/1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0486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0486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048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
判決日期
111/12/30
111/12/30
111/12/30

確定判 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2/20
112/02/20
112/02/20
得否易科罰金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205號(編號1、7、11定刑9月)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204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204號
(編號8、9、10定刑1年6月)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竊盜、偽造文書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4罪)
有期徒刑3月
(2罪)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10/03/11(4次)
110/02/24
110/02/24
110/03/05(3次)
110/03/15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0486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2716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1056等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
112年度簡字第111號
112年度審金訴字第504號
判決日期
111/12/30
112/04/17
112/04/26

確定判 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51號
112年度簡字第111號
112年度審金訴字第50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2/20
112/05/16
112/06/14
得否易科罰金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204號(
編號8、9、10定刑1年6月)
桃園地檢112年度執字第7324號
(編號1、7、11定刑9月)
桃園地檢112年度執字第8844號
定刑1年6月
編        號
13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罪        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10/03/15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22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訴字第201號


判決日期
112/05/24



確定判 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訴字第20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6/26


得否易科罰金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95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