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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2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祥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4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祥庭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祥庭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載,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7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併請依刑法第42條第3項,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又依刑法第51條第5款、第7款規定,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
三、經查:
(一)、受刑人於附表所示之時間,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分別經如附表所示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載之刑,並於如附表所示之日期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而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7、12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附表編號2、4、10、11、14、15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其餘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後段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惟受刑人業請求檢察官就上開各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附卷可稽,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人就如附表所示各罪聲請本院即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應予准許。
(二)、本院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分別為毀棄損壞、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詐欺、洗錢防制法、公共危險等罪,罪質部分相類、部分迥異,依受刑人所犯各罪所反映出之人格特性,並考量其所犯各罪之次數、犯罪情節、侵害法益、責任非難程度,及附表編號1至5之罪前曾定應執行刑之情形,兼衡以受刑人就本件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之意見係希冀能判至14、15年,以利其回歸社會等節,於法律拘束之外部性及內部性界限內,依限制加重原則,就如附表所示之各罪所處之刑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之刑,並諭知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7款、第42條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黃品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楊子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附表:受刑人黃祥庭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毀損他人物品
未經許可寄藏非制式手槍
毀損他人物品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5年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10月28日
000年0月間至110年1月8日(聲請書誤載為109年2月1日至110年1月8日)
110年1月8日
偵查(自訴) 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8039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377號等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37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豐簡字第101號
110年度訴字第1153號
110年度訴字第1153號
判    決
日    期
111年3月25日
111年2月16日
111年2月16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豐簡字第101號
110年度訴字第1153號
110年度訴字第1153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4月26日
111年4月15日
111年4月15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304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990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991號
編號1至5前經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4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加重詐欺取財
持有第一級毒品
幫助詐欺得利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4次)
有期徒刑3月(2次)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3月23日(6次)
不詳時間至110年7月27日、
不詳時間至110年9月27日
(聲請書誤載為110年7月27日、110年9月27日)
110年9月20日(聲請書誤載為110年10月4日至110年10月12日)
偵查(自訴) 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9464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914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902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951號
111年度簡字第596號
111年度中金簡字第205號
判    決
日    期
111年4月29日
111年6月16日
111年8月3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951號
111年度簡字第596號
111年度中金簡字第205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7月13日
111年7月19日
111年10月7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8988號,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507號,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2189號
編號1至5前經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4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幫助一般洗錢
施用第二級毒品
施用第二級毒品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000年00月間某日(聲請書誤載為110年10月30日)
111年2月16日
111年4月11日
偵查(自訴) 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9027號等
臺中地檢111年度毒偵字第521號等
臺中地檢111年度毒偵字第285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中金簡字第205號
111年度訴字第1688號
111年度中簡字第2387號
判    決
日    期
111年8月31日
111年11月28日
111年12月26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中金簡字第205號
111年度訴字第1688號
111年度中簡字第2387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10月7日
111年12月27日
112年2月7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2190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886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175號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加重詐欺取財未遂
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
幫助一般洗錢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000元
 犯  罪  日  期
110年4月5日
111年3月9日
11年4月4日至4月14日間某日(聲請書誤載為110年4月22日)
偵查(自訴) 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7576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7050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8285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504號
111年度訴字第1651號
112年度中金簡字第13號
判    決
日    期
111年12月29日
112年1月10日
112年2月13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504號
111年度訴字第1651號
112年度中金簡字第13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2月7日
112年2月21日
112年3月14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616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044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112號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放火燒燬自己所有之衣物
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
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5年1月
有期徒刑5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10月22日
111年2月16日
110年9月8日
偵查(自訴) 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6445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毒偵字第521號等
桃園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7447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易字第2537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55號
111年度訴字第1378號
判    決
日    期
112年3月20日
112年5月4日
112年8月18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易字第2537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355號
111年度訴字第137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4月11日
112年6月1日
112年10月2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6808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7893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4360號

 編          號
       16
 罪          名
幫助詐欺得利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11月14日、109年12月30日(聲請意旨誤載為110年9月23日至110年10月3日)
偵查(自訴) 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948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中簡字第758號
判    決
日    期
112年10月30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中簡字第75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11月29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5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