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36571號
債 權 人 富廣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高鈴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濟業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承攬工程契約書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 日
書記官 賴日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