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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3325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添財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向洋影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債務人向洋影業有限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並具狀陳報最新法定代理人為何人?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