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大小
120%
100%
80%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255號
聲 請 人 凱賀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建智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陳明聲請人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人?台端聲請
狀載與公司登記不符。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