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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1095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霜霜即菘豫服飾精品企業社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簽發本票面額「210萬元」之記載是否有誤?(因與狀附本票面額200萬元不符)。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