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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1134號
聲  請  人  順心車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志隆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威騰國際車業有限公司、唐曖萱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本件是否請求「連帶給付」,如是,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