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319號
聲 請 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蘇尚、林沂橖、劉人豪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蘇尚〝〞之姓名是否正確?並提出相對人(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