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8037號
聲 請 人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志明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大林汽車貨運有限公司 、黃震海、黃塗棉花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聲請狀所載相對人之姓名為「黃塗棉花」是否誤載?
請查明更正,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正確是否應為黃「𡍼」棉花)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